第(2/3)页 程景默原本是计划过几天再去拜访三叔公他们的,现在临时这么决定下来。 他又返身去供销社买了两瓶酒和四斤糕点。 下午的时候,程景默带着于向念和小杰来到了三叔公家。 他们还带了一些鱼干和虾干。 三叔公和子女分了家,老俩口住在一间老屋里。 三叔公批评道:“这么珍贵的东西,你带这么多来!” 于向念笑道:“三叔奶昨天没吃到,特意给她带的。我们也没别的,就这么一点心意,三叔公可不能拒绝。” 三叔公瞥了眼程景默,“你媳妇比你会说话,学着点。” 饭菜很简单,每人一碗打卤面,桌上就摆着一道炒土豆丝,和一道腌萝卜。 打卤面是用腊肉做的卤,还加了一些酸菜,吃起来有腊肉的香味,还有酸菜开胃,比程景默家的饭菜好吃多了。 在这贫穷的山村,家里除了过年能吃上肉,平日里哪家都舍不得吃肉。 而且,今天这顿饭是临时决定了,那时候也买不到肉了。 这应该是三叔公家唯一的肉,平时都舍不得吃,今天拿出来吃了。 三叔公开了程景默带来的两瓶酒,倒了两杯,两人边喝边聊。 没想到,程景默和三叔公倒是挺聊得来。 两人吃完饭,抬着酒杯进了堂屋继续聊。 这应该是除于向阳外,第二个能和程景默聊到忘记时间的人。 于向念对三叔奶说,“我第一次见程景默这么能说!” 三叔奶瞥了眼专注聊天的两人,“也算是捡娃和你三叔公投缘。” 于向念就开始打听程景默以前的事。 从三叔奶的口中得知: 程景默是在一个大雪天被程花子捡来的。 那天,程花子进山打猎迷路了,遇到一只狼叼着一个小孩,便开了一枪。 狼扔下小孩逃走了,程景默被捡了回来。 那时候程花子和木焕珍已经结婚三年多了,一直没有小孩,就捡了程景默当自己的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