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将笔录放在了一边,陈潇看起了当年调查过程的记录。 95年负责这一起案件,刑事调查这一块的负责人是省城一个区分局刑警队的副局长。 从记录的整个过程来看,警方的调查没有什么问题。 之所以确定死者是因为盗墓而引发的死亡,也是从他们的死法以及死亡环境等来进行确定的。 就连他们六个人为何同时死亡在古墓里这一点,案卷上都有下定论。 生活缘故,经济缘故! 在九几年的时候,各地悍匪猛人可是不少。 别说古墓里那动人心魄价值连城的财宝了。 就算里边只摆着一万块,甚至不需要一万块钱,都有可能引发血案! 再结合六名死者的生活情况。 一对没有稳定工作的闲散兄弟。 一对开杂货店的卖货姐妹。 一位做苦力的民工,以及一个遭遇生活重创的大学老师。 这几个人会为了价值不菲的墓中财宝,而进行盗墓行为吗? 完全有可能! 可是陈潇觉得当年定性还是急躁了些,或者说当年金光墓案的考古工作盖过了调查事实的重要性。 古墓中出土了不少价值不菲的金银财宝,也不见有明显的财宝被盗痕迹。 既如此,这样的定性本身就已经不合理了! 再者他们六个人到底是怎么走到一块去的? 想到这个问题,陈潇不由写下了几个数字来:35,33,42,41,31,51。 这是六名死者死亡时的年龄。 其中江平贵年龄最小,叶家栋年纪最大。 年纪最大者,距离年纪最小者足有二十岁。 中间吴晴姐妹俩也年过四十,比江平贵还是要大十岁,比王氏兄弟大个几年。 工作不一样,年龄不一样,籍贯不一样。 不管哪里都是完全不一样,要如何去做那个连连看? 陈潇又将几个人的名字写了下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