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比喻伤人-《盛世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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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干妈,我来炒。”罗艳瞬间改口了,十分自然,过去抢下锅铲,刚才一下子被说动了。

    刘雨天顺利将锅铲交给她,被我感动了。她的脾气和性格特别的好,即勤快又聪明孝顺,若我以后有她这样的女孩子当我的媳妇,也就心满意足了。比儿子大几岁没关系,但她关键的是嫁过人的寡妇。一般乡里传说,寡妇的命狠得狠,大多数都是克夫命,是毒恶的扫把星。我们乡里有人说,宁可找离婚的媳妇,也千万不要去找活寡妇。我的儿子一旦跟她在一起了,怕以后她的命太硬了,把我儿子的寿命克走了,岂不葬送了儿子,让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像这样的事在我们家绝对不能发生,所以罗艳也绝对不会嫁给我儿子。

    想了一会儿,刘雨天收回心思说:“放糖关键的就是吃菜时候不能尝到甜,适量就可以了,再加料酒。”

    罗艳听着干妈的炒菜指导,将一锅豆角放入一点点的糖,当味精一样只能放入一点点,然后倒入料酒翻炒几下出锅。

    “罗艳?”

    “嗯?”

    刘雨天对眼前的即美丽又性感娇艳的大美人入神的多看几眼,想问又不想问了。

    “什么干妈?”

    “我看你长得这么好,又是高中毕业,到外面大城市找份好工作应该不是很难。”刘雨天说到一半不说了。

    “你想我到城里找工作啊?我看我不是替别人做工的人。我承受不了那么严格的管束。我喜欢自由自在的做事。累了困了可以随时随地休息。我没结婚的时候,到大城市里找过工作,那都是做几个月就不干了,真不受了那个苦。我感觉纯粹为别人卖命的赚钱,在心理上受不了。后面经人介绍嫁过来了。”

    “你男人他喜欢到外面找工是吧?”

    “是啊。他总觉得城里比农村好,在家里多待几天都憋得慌。他说走在大城市街上都是城市里人的享受。他说以后赚到钱了,就带我和东东到城里去读书。我有儿子在身边,不怕无聊不想事做。”罗艳说到这儿不说了,再也说不下去,这样继续回忆的说下去,眼泪潸然夺眶而出。现在我好像做了偷鸡摸狗的事,实在对不起那么一个对我十分实在的好男人。

    “你看,你男人对你和东东想得多周到,可惜天意弄人,这人啊,人生苦短,你们作了两三年的夫妻命,算算你们在一起的时间没有超过三个月吧?”刘雨天说着突然感叹道。

    罗艳听到干妈的感叹声,犹如一把把刀子在割肉,苦不堪言地痛苦。眼泪在眼眶里转来转去,最后想到卓一凡。他是我第二个生命的开始。他让我重新燃起希望。他让我真正体验到了爱情的滋味。我以前还没有像样的谈过恋爱。我跟我男人形同两个陌生人结婚到一起,也就是乡里常说的先结婚后恋爱,这样的日子比较实在,不折磨人。

    “你还想他吧?”

    “谁啊?”

    “你男人啊?”

    “人都死了,还想有什么用?我一想到公公婆婆对我的意见,好像是我害死了他的儿子。”

    “这人太没道理了。是他们儿子的寿命只有这么长,遇到意外怪不得你呀。他们真像赖皮狗胡乱咬人,见你是个老实媳妇,所以经常欺负到你头上。他们再这样,你就甘脆跟他们翻脸,把儿子的抢回来,气死他们两个老头子。人善被人欺,就是你这样的好心人。”

    “跟他们翻脸吵架,我看家里闹翻天了。我娘家说了,我是嫁出的女人等于泼出去的水,死也要赖在婆家。干妈,你看我还能怎么样?”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以后少跟那些不讲道理的人来往。我看啊,农村不是你长久能待的地方。我看的命应该在城市。你到城里找个大好人家改嫁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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