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强取贼首-《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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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讷换了一身正装,更显英武,对身旁的卫兵道:“去将青葱、栗葱给我牵来。”他说着转头问向裴旻道:“会骑马嘛?”

    裴旻摇了摇头道:“不会,不过想学。”在古代不会骑马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只是他家境并不富裕,马又属于奢侈品,不曾拥有,更别提学习。

    不一会儿,卫兵牵来了两匹骏马,两匹骏马一高一矮,高的那匹为青色,矮的是栗色,两匹都是筋骨结实的良驹。

    薛讷接过青色的骏马的缰绳,指着栗色的道:“这匹马本应该就是你的,现在还给你。”

    裴旻不知薛讷话中何意,看看了看薛讷的大马,有些嫌弃给自己的马小。

    薛讷见状哈哈大笑:“你不喜欢?那我们两换一换?傻小子,别得了好处,不知福。我这匹是河曲马中的良驹,河曲马是冲锋陷阵的战马,品种高大,爆力强。而你这匹马就是怀柔县缴获马匹群中最好的,我估计就是给你所杀的奚王爱子的坐骑。它可是乌珠穆沁马是北地马中最优秀的,而且还是其中的上品。别看它块头不高,除了爆力逊色我这青葱一二。余者度、耐力、勇猛、吃苦耐劳等各项都不是我这匹河曲马能够相比的。尤其是耐力,天下良驹众多,唯有北地马能够在任何恶劣的环境远程奔袭,你可知道太宗皇帝的玄甲精骑?玄甲精骑用的就是你这种乌珠穆沁马,虽说这本是你的战利品,可我不还你,你还能奈何我?若非你帮了我大忙,还不舍得给你。你真想要一匹高大的骏马,我们可就换了啊!”

    裴旻一定这话,立刻想到了蒙古马,乌珠穆沁马难道就是随着铁木真横扫天下的蒙古马?赶忙一把抢过栗葱的缰绳,生怕让薛讷夺了去。

    仔细端详着面前的骏马,现乌珠穆沁马也不算矮小,只是跟高大的河曲马放在一起的时候,才会产生矮的错觉而已。它毛修长,颜色优美,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结实的如同钢铁一般,四蹄矫健、肩宽胸阔,当真是除了身高,便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了,心底不甚欢喜。心底对于薛讷的起名风格,并不认同,直接将栗葱改成了符合他口味的小栗毛。

    薛讷给他说了骑马的要领,作为将门之后,在骑术上薛讷无可挑剔。

    裴旻认真接纳,依言踩着马镫上了马背。他武艺根基深厚,下盘稳健,很快就掌握了平衡技巧,能够稳健的前行停步。至于策马奔驰,还需好好练习。

    他们悄无声息地涌向了南街。

    正值夜深人静的时候,只见周边人影憧憧,李五义的府邸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的给团团围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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