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侵权事件(六)-《网游之至强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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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这些人根本没怕跟所谓的恶势力斗争和一些部门的不作为,我们只是需要正义,得到应有的结果,而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后来,老师建议我们大家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要怎么做,如果真想追究到底,追回损失的同时让商家受到处罚,那在必要时就需要去公安局做笔录,反映真实案情。”
“如果只是想追回被骗金额,商家愿意退款可以不追究的责任,那事情的跟进方式就要有所改变!”
“理性来说,我当时的意见是如果他们愿意拿出账本退钱,并承诺以后不会再这样骗人,我们可以考虑不追究责任,但事实证明,这基本是不可能的。”
“于是,我继续询问大家的意思,得到的结果还是大多数同学都希望追查到底。”
“因为这样,那之后,我又带着一些同学去公安局报案,并鼓励群中其他同学也去报案,但真的去报案的同学很少,大家就是说说而已,案子也迟迟没有立下来。”
“后来,我又去找了学校保卫科,保卫科科长的意思是我们不能被忽悠了,一定要先去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我们这些人一起去了,公安局方面是不敢不受理的,他们在外面肯定会尽力,所以劝我们不要闹,并且科长表示愿意带我们一起去报案。”
“后来,我们在群里鼓励其他同学和我们一起去,但实际效果不佳,依然不能立案。”
“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反映人数过少,还是只有我和两个室友一起去的,另一方面我们没有更多实证,尽管我们上到法律法规工商条例,下至公平正义良心道德全都据理力争,一度争吵闹翻。”
“而公安局咬定现在两个当事人,也就是第一任老板金强和第三任老板焦庆锋都没有逃避责任,更没有畏罪潜逃,反而答应协商解决,这一条就不构成欺诈,所以不能以诈骗罪立案。”
“不过,当时老板那边有所妥协,表示愿意按照实际信息进行一定数额的退款,公安局方面表示愿意见证和从中协调退款事项,但是,不能按照我提供的证据来。”
“毕竟,我不能代表受骗同学每一个人,公安局和店家方面都认为我不能保证同学们提供信息和金额的准确性,所以需要同学们自己去公安局提交信息,最后公安局会根据提供信息的人数和金额再协商调剂。”
“到这一步,局势似乎已经明了,要定Beautiful Baby老板的罪基本上是不可能了,我只能转变方针,尽量为同学们挽回损失。”
“然后,我在QQ群里发了让大家去公安局登记的消息,公安局方面的警官也联系好了,但实际上的结果更令人失望,去的同学没几个,大家真的是说说而已的啊,可能没几个真的在意维权这件事吧!”
长长叹了口气,陈勇的语气也不知是哭是笑。
“我后来尝试过联系新闻媒体,但还是无疾而终,对于经济纠纷一类事情,公安局方面也是仁至义尽了,我也不好继续往那边施压。”
“而去公安局登记情况的同学实在是太少,关于赔偿的问题一直没下来,我也是实在没办法,就只能把这件事推到学生会维权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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