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不过,这出去……才是真正的大问题啊! 老子怎么么掉进了这样的狗屁地方? 马丹,欧阳癫这货不知道摔死了没有,苏晴儿这小妞跟着这个疯子不会郁闷得自杀吧? …… 貌似自己自身难保,管人家干啥? 第五天,又是怪鸟先生独享阳光权的时候了。 林小凡依旧让小蚊子埋伏在怪鸟先生的长脚所伸之处,确切地说是它的长脚关节之处,上半节红毛似火,下半节金黄发亮,真是一双好脚! 这样的小长脚要是用来做酱鸡爪——酱鸟爪,应该很美味吧? 咳咳咳,现在可不是馋嘴的时候…… 怪鸟先生是幸运的,因为只要它出来,太阳这货它爹似的,总是要有就有。 太阳如期而至,怪鸟先生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全身惬意之极。 林小凡没有打扰它,没有去抢它的位置,也没有站得远远的用石头砸它家玻璃——用石头砸它,而是在祈祷,祈祷怪鸟先生晒得更舒服一些,更爽快一些,更忘情一些,最好就忘却整个世界,以及那蚊子叮腿的那一点点的痛…… ??? 没错!林小凡决定动手了! 等一天是等,等两天也是等,三天四天也无妨,但如果时间再多,或许怪鸟先生就要怀疑了——你丫既不抢位置,又不过来膜拜表示敬意,天天坐在那里佛似的,你想干啥? 所以林小凡当断则断,不受其乱。 “滴——”的一声,小蚊子叮咬怪鸟先生的一声——是不存在的。 实际上林小凡通过意念一声令下,小蚊子就瞬移般轻如鸿毛似的落在怪鸟先生的长腿关节之上,怪鸟先生根本毫无察觉——或许是阳光的暖意太过惬意,或许是它对林小凡已经放下了戒备之心,或许是它太过于相信自己的实力,或许它根本不相信这陆地太阳窝之处,除了它和那个躲在十米开外人类之外,居然还隐藏着第三个神秘的生物。 须知这里——特别是钟表谷这里,它已经生活了很久很久,除了湖里的鱼,从来没出现过任何动物,直到十多天前,这里才来了一个奇怪的年轻人,从此这里就多了一个生灵,这里也多了一丝生气。 不过,也就仅此而已,绝对没有第三个生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