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离婚可以,但要给钱-《你一离婚律师,怎么尽干媒婆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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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5章    离婚可以,但要给钱

    此时审判长说道,“第一被告答辩完毕,现在由第二被告廖鑫华进行陈述。”

    廖鑫华并没有委托律师来替自己辩护。

    首先他不舍得花这个钱,其次他认为压根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

    所以他是自己独自来的,准备自己为自己辩护。

    “审判长,我对原告的诉讼意见也持反对态度。首先,我跟米蕊是正常相亲认识的,并不是通过冯林浩认识的,更不是为了落户才结婚。”

    “结婚前我们都是确认过彼此互有好感的,而且对结婚这件事也达成了共识。米蕊也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结婚程序完全是合法的。”

    “但也许是我们的缘分太浅吧,我以为婚后我们的感情可以更进一步,但米蕊婚后却对我十分冷淡。”

    “我知道,米蕊是一个拥有千万粉丝的大主播,喜欢她的男粉丝众多。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我理解她的工作性质,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从未要求她对外公开我们的婚姻关系。”

    “没想到一经狗仔曝光,她就提出跟我离婚,就好像我们之间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似的。”

    “虽然我感到很失望,但如果米蕊坚持离婚,我也不想为难她,我也只好同意,只要依法分割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

    “至于孩子,确实不是我的,我也不知道是谁的,她要是想的话,可以由她自己抚养,对此我没有不同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我的答辩意见就这些。”

    廖鑫华的目的其实很明确。

    他就是要分割米蕊的财产。

    他当初之所以跟米蕊提出,要一个亿才肯离婚,也是知道米蕊有钱。

    一个头部主播,收入当然不会差。

    所以他今天为自己辩护的思路,就是依法分割财产。

    结婚证毕竟是真的,不管米蕊怎么说,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他们就是合法夫妻。

    既然是合法夫妻,那不论是因为感情不和,还是别的原因要离婚。

    他反正一没出轨,二没重婚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审判长继续说道,“通过双方的陈述,本合议庭总结本案的审理焦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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