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表演型人格-《你一离婚律师,怎么尽干媒婆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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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ok chapter list     第二天上午。

    助理律师小许敲响了李杭办公室的门。

    小许走进办公室,手里拿着的一份厚厚的文件。

    她在李杭的办公桌面前站定,说,“李律,之前常女士那个离婚案,上周常女士和他丈夫经过法官的调解已经达成共识,今早离婚调解书已经送达到常女士那里了。”

    李杭说,“常青青的那个案子吗?”

    小许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对。”

    李杭没注意到小许的状态,只是快速在脑海里回想了一下常青青的那个案子。

    常青青那个案子,打了五年了,终于是有了结果了。

    李杭也松了口气。

    ……

    常青青和她丈夫雷勇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的。

    两人认识没多久,就迫于家里的压力,闪婚了。

    常青青和雷勇的婚姻,尽管起初是基于双方家庭的压力和对婚姻的共同需求。

    这俩人在结婚之前,倒是开诚布公地聊的挺透彻的。

    彼此都知道对方是因为家里催着结婚、催着要孩子的原因,所以决定闪婚。

    不想再被家里的烦人亲戚问这问那的。

    然而结婚后,常青青才发现两个人要一起生活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差异和矛盾逐渐显露,难以调和。

    她和雷勇之间的差异,从生活习惯到价值观念,从性格特点到人生目标,都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

    尽管常青青曾试图寻找共同点,努力适应对方。

    但最终她意识到,这段婚姻并没有给他们带来预期的幸福和满足。

    后来甚至连想凑合过都凑合不下去了。

    让常青青下定决心一定要离婚的,是另一件事。

    两人结婚的时候,常青青三十六岁,雷勇四十岁。

    结婚的第一年,常青青就如愿怀上了一个孩子。

    不过孩子在五个月大的时候因为一次意外而流产了。

    那之后医生给常青青和雷勇的建议就是,最好不要再要孩子了。

    常青青已经算高龄产妇,怀孕很容易发生危险,这次是孩子没了,下次可能产妇的生命也会被危及。

    后来雷勇就主动提出要领养一个孩子。

    常青青确实也没有再怀孕的勇气,于是稍微考虑了一下之后就同意了雷勇的提议。

    那之后两人就开始寻找合适的领养人选,准备领养手续。

    不过在选择被领养的孩子的时候,两个人就曾经大吵过一架。

    常青青和雷勇在领养孩子的问题上,显然有着不同的考虑。

    常青青的偏好是出于对孩子性格和教育阶段的考虑,而雷勇可能有着不同的考量。

    因为常青青想要领养的是年纪小一些的孩子,大概四岁到六岁。

    最大也是六七岁,刚要开始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年纪。

    她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更容易融入一个新的家庭。

    孩子还小,适应力强,可以给他们一个全新的开始。

    这样可以慢慢地培养感情,直到孩子成年。

    而且最好是活泼外向,性格开朗一些的,跟养父母也会比较亲近。

    她不希望领养一个心思太敏感的孩子。

    一个心思敏感的孩子可能更需要养父母的关爱和理解。

    他们可能有过一些不好的经历,但是也不愿意说起来,只会自己憋在心里。

    因为这样可能相处起来会很累。

    而且她也担心自己不能及时察觉孩子的情绪,如果孩子自己也不敢表达的话,可能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常青青对领养孩子的期望很高。

    而且她认为自己提出的建议是很合理的,毕竟她也才三十六岁,雷勇也就四十岁。

    领养一个四岁的孩子,年龄上来说也不算太小。

    他们俩都还有稳定的工作。

    完全有精力和能力把孩子从小抚养到大。

    然而她没想到,雷勇竟然很强势地反对了她的提议。

    雷勇希望领养一个十六到十八岁,性格比较文静内敛孩子。

    这个年纪的孩子,性格已经基本成型了,平时也不用太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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