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佣兵-《星圣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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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商人在投机交易中大赚了一笔,但他不想被称呼暴发户。

    一天他突然想起祖上曾经出过小贵族,只是那位祖先喜欢到处探险,最后进入附近的迷雾森林中,一去不复返。

    于是这位商人便来到必金城,发布了大型任务。

    请大批佣兵结队带他去深入迷雾森林,试图找回那位祖先身上的佩剑、家徽戒指等贵族身份的证明,找回他的尸骨安葬回家乡想必也会成为一件美谈。

    当然了,佣兵们实力不同,具体任务和报酬也截然不同。

    黑铁级佣兵在这次任务中所能做的,也就是拉网式搜索尸体罢了,其实换些老百姓来都能做。

    那位富商只是害怕若是雇佣普通人,被野狼什么的袭击,伤害惨重,会影响他名声罢了。

    不用说,这种任务危险性低下,自然也没有多少报酬,只有发现尸体的那一个人才可能多领一笔赏金,但洛明没有赌这运气的意思。

    而青铜级佣兵,乃至更强的白银级佣兵就要担负起对付迷雾森林中魔兽的责任,更危险,但报酬也相当丰厚——格兰蒂拿到的定金就有两枚金币,事成之后少说会再付十枚,这笔钱单纯用来在旅店吃饭住宿的话够花半年。

    别看半年似乎不算长,但那是用来住旅店——地球上特便宜的招待所一天也要五六十呢。

    十二枚金币,也就是一百二十枚银币,一万两千枚铜币,已经算城里一户普通人家全部的积蓄了,这样的任务如果能接到两三次,有些佣兵甚至可能就金盆洗手回家了。

    买上一百亩地,两三个农奴,就算是小地主乡绅了。

    只要安分守己,许多小贵族也不会拒绝一位身怀不错武力的前佣兵定居。

    洛明当然不会这么年轻就买田归隐,但他有这一笔钱的话,可以支撑半年,就完全有充足时间做出一些事来了,到时候大概也不会再为一些小钱而担忧吧。

    不过,格兰蒂果然是一诺千金。

    既然洛明现在还只有黑铁级的评级,不能单独承接高级任务,就算雇主同意佣兵公会也不会轻易放行。

    那,就和他组合成一个佣兵小队,以佣兵小队的名义集体去接任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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