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贵客盈门-《我在洪荒有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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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货不是太白金星吗?”可是上次见他,他还是一个面白无须的美少年啊!看样子太白金星也没能挡住岁月的侵袭……被砍了很多刀!

    “哈哈哈!微臣太白金星见过帝君,帝君安!”

    太白金星惯会打哈哈和稀泥,总是笑脸待人,处事圆滑。

    “哈哈!天上一日,地下一年。金星怎的看上去比我还要憔悴,可是大天尊慢待于你?没关系!我太虚宫永远给你留一个位置。”李烛影目光真诚,换一个心思浅一点的,不准就信了他。

    “多谢帝君抬爱!小仙也就换个形象,这样看上去稳重些!帝君但有驱策,尽管吩咐小仙便是,当不得帝君如此盛情。”

    李烛影拢了拢袖子:“好啊!那我就不客气,就请金星回去告诉大天尊一声,这几个人我要了。”

    “......”太白金星笑容僵在了脸上,不多还是客客气气转达了昊天的意思,叫李烛影别太嚣张,要有做晚辈的自觉。

    李烛影眼眸一闪,确实,从鸿钧那开始算,昊天瑶池虽是童子,也可算作记名弟子,高出李烛影一个辈分。

    李烛影笑笑不说话,也不为难太白,挥挥手叫他回去,却把昊天恨上了。

    太白金星前脚一走,便又来一个骑鹤青年。李烛影长舒一口去,暗道:“今天这是怎么了?人一波一波的来。”

    广成子被姜魁所化神魔之躯一巴掌拍飞,身受重伤无力回天,便被一猎户所救,带回家中悉心照料。

    猎户复姓公孙,叫做公孙胜,有个儿子叫少典,乃是最初女娲造出几人中的子孙。他们一家不是什么部落首领,就是普通的猎户。

    广成子在他家里修养三十余载,才渐渐恢复了实力。

    这三十多年,公孙胜死了,他的儿子娶了妻子叫做附宝,两人生有一个儿子。

    广成子为报这一家多年照顾他的恩情,收少典之子为徒,并为他取名:帝鸿!

    可见他对这孩子寄予了厚望。

    帝鸿少年才气,他出生几十天就会说话,少年时思维敏捷,青年时敦厚能干,成年后聪明坚毅,部落首领更是将首领之位禅让于他。

    如此出类拔萃,让广成子内心激动起来。三皇已经没有任何空子可钻,不过五帝之首却也并不会逊色三皇。

    为了自己的道途,即使再不愿意,他还是来找李烛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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