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没有再说这件事,林霄转而问道:“对了,你取了多少钱?” “一百万。” 袁征当即回答道。 “一百万?你取这么多干什么,我们又不是去买下那个夜店。” 林霄忍不住笑了起来。 袁征这家伙就是实在,干什么都实在。 正常来说,去夜总会带个万把块也就够了,这家伙倒好,直接取了一百万现金。 别说是去夜总会一次了,哪怕是十次八次,也用不完。 不过取都取出来了,林霄也没有再让袁征存回去,两人在套房里休息了一阵子,等到夜色逐渐降临,便离开酒店前往林乐乐工作的那家夜总会。 林乐乐工作的夜总会,名叫白蔷薇夜总会,在闵城算是有比较大的名气。 很多富商子弟,甚至是豪门的子嗣,都会来这里消费,找乐子。 现在才刚刚晚上八点,正是夜晚的黄金时间。 林霄和袁征一踏入夜总会的大门,立即就感觉到一股喧嚣的氛围迎面而来。 夜总会的大厅里,五颜六色的灯光不停的闪烁,使得这里充满了一种狂热与迷乱的感觉,而且夜总会大厅里到处都是扭动的人影,宛如一只只妖魔鬼怪。 林霄看的直皱眉头。 他本来还以为,夜总会是那种比较安静的场所,男男女女在这里吃吃喝喝调情。 但是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林霄有点后悔来这里了,这里的喧嚣氛围让他感到很不舒服。 袁征却稍稍有些激动,毕竟他还是头一次来这里,这不能不让他兴奋。 “统帅,这里好乱。” 袁征对林霄说道。 “是啊,很乱,太乱了。” 林霄点点头。 两人在角落里找了个位子坐下来,夜总会里的灯光本来就十分昏暗,林霄和袁征选的又是角落里的位子,自然更加黑暗。 如果不注意看,恐怕都没有人会发现这里有人。 坐下来之后,林霄便打量着夜总会里的一切。 在大厅里扭动身体随着音乐节奏跳舞的人们,大部分都是年轻男女,基本都是二十岁左右,三十岁以上的就已经很少见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