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送你去岭南-《我在古代办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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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东家不让他们杀人见血,就这种想害他的杂种,他早就一棍子敲死了。

    小胜哥安抚道:“放心吧,运气好,沉水里淹死,运气不好,到岭南靠岸,多折腾几天也得死。东家不叫咱们手上沾血是对的,反正不沾血也能弄死他,何必手上造杀业。”

    丁浩也懂得这个道理,杀人不仅会做噩梦,还会上瘾,手上见了血,可就做不了正常人了。

    他虽然嘴上说着今天要杀了谁,明天要杀了谁,实际心里还是不敢的。

    他再横,也只是个混混,是个平头老百姓,害怕报应,害怕牛鬼蛇神。

    “走走走,回村!”几个汉子熟练的清理了周围的痕迹,高高兴兴的回家。

    今天这只羊真肥!

    五千两呢,他们每个人都能分得好大一笔!

    ……

    沁水村。

    小胜哥按照惯例来汇报昨日的“宰羊”情况,然后不出意料的获得了竹凌的赞赏。

    “干的漂亮!咱们村就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竹凌毫不吝啬的表扬了他,深刻的表示了自己对他们的看重。

    小胜哥虽然自认养气功夫很好,演技一流,但此刻也忍不住翘起嘴角来。

    谁不喜欢被夸奖呢?

    而且是被自己崇拜的人夸奖。

    小胜哥以前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在赌坊里坑蒙拐骗,虽然赚的不少,也自以为自己做的是正义的事,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后来遇到了竹凌,他明白了,他少了世人的认同感。

    竹凌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得到别人的夸耀,而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只能遮遮掩掩、躲躲藏藏。

    虽然他也赚了钱,也盖了房,也及时行乐,但时间长了就觉得好没意思。

    快乐无法分享,那还能叫快乐吗?

    所以当竹凌找到他,邀请他做村里的“便衣队长”时,他几乎是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便衣队长”是什么?是隐藏在沁水村暗处的捕头,虽然他们做的还是一样的事情,但意义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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