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于是,王公社十分诚恳地说:“归一啊,这事不管是真是假,我们千万不可外传了。人多嘴杂,往往赔了夫人又折兵。到此为止。” 周归一一下子惊醒了,后悔自己嘴巴不严,忘记了“鼓眼睛”的叮嘱,连忙打起圆场,说:“也许是姓赵的随口一说,这糖衣炮弹,我可是没有当真呢!” 王公社自然明白周归一的心思,就顺着周归一的话说道:“也是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姓赵的放的就是烟幕弹,不可信。”心里却在想着以后如何讨好“鼓眼睛”,争取留校成功,即便只有一个留校名额,也要心想事成。 新来的辅导员也是一个女的,姓苏,名小冬,年纪比“毛儿盖”更年轻,长相甜美,仿佛清纯的邻家小妹。 苏小冬是本地人,住在学院外边。 每天,苏小冬骑着自行车上下班。那自行车是“飞鸽”牌自行车,车身银白,漆色缜密均匀,仿佛细细嫩嫩的皮肤;车轮的辐条上夹着花花绿绿的塑料纸片,像五彩缤纷的风车;车的坐凳用红色灯芯绒布精心地包裹着,软软绵绵的,苏小冬骑上去,像骑着一只小鸟,惬意得很。 女人像一朵花,什么时候开、开什么样的形状、开多长时候、开什么颜色,都是天生注定了的。所以,等周归一真正长大成人以后,对一个能够在他面前、一件件脱去衣服、解开发髻的女人,总是满怀敬意,像一只蜜蜂对一朵花心怀感恩。 苏小冬的智慧、苏小冬的微笑、苏小冬的举手投足,一点一点征服了周归一,也彻底颠覆了教师在周归一心目中的形象。 苏小冬除了专业课讲得好之外,她的文学造诣比起“毛儿盖”毫不逊色,也更受文学爱好者的青睐。 有一次,学院《百花园》文学社请苏小冬讲课;苏小冬很热情地答应下来。到了讲课的时候,苏小冬的表现更是让一帮文学青年赞不绝口,连呼“过瘾”。 也许苏小冬天生就是一个演说家,是那样的深谙演说技巧,讲起文学来是那样的生动精彩。 这天,苏小冬上穿紧身米色低领毛衣,外罩一件短黑色夹克;下穿齐膝棉织银灰色短裙;脚穿黑色高帮皮靴。头发束成马尾形,额发向后拢去;瓜子型俊俏的脸庞、大理石般的额头…… 苏小冬仿佛知晓几千年前的许多事情,懂得远在天国的作家、诗人的内心。她也许就是一个巫婆,擅长不可思议的巫术,能够用演说融化听众心里的块垒。 苏小冬的一手粉笔字,娟秀而有力,极是耐看;时而三笔两划地勾勒出的小插图,更是惟妙惟肖。她讲鲁迅的写作,从一篇小文开始的,那就是《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她一边讲,一边用粉笔在黑板上勾勒百草园:三两片菜畦、一方小小石井、一株皂荚树、小径隐约,让人如临其景;苏小冬讲蒲松龄的文章,提及《聊斋志异》里的狼,也是用粉笔画了出了场景:狼的身材细长、精瘦,一前一后,一大一小,仿佛饿虎一样;屠夫在画面之外,留下半截扁担、一只空筐子和屠夫的一条腿。而且,苏小冬能够大段大段、整篇整篇地背诵名作的段落、篇章;她似乎了解每个字、每个词的今世前生,像熟悉自己手上的掌纹一般。 苏小冬在同学们心中的形象大大好于“毛儿盖”,像一股清新的风,吹拂在同学们心灵的天空。 王公社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表现自己,想引起苏小冬的注意。拿下苏小冬,成了王公社最现实、最直接的目标。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