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换契-《明末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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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喊的嗓子发干,可他却觉得干劲十足。上次他带着镇上民兵队员去了趟洛阳,其实他们也就是帮忙运炮运粮,用手民兵们的话来说,就是一点汤都没喝到。当他们跟着重炮营的官兵到达洛阳时,洛阳早就拿了。

    入城后,也不过是帮着查抄叛党财产而已,忙碌了几天之后,他便得到解散命令,带着自己的队员又回来了。

    不过一回来,县里就通知他去议事。结果一到县里,知县笑咪咪的通知他,他已经被任命为鸣皋镇的镇长了。

    弄了半天,他才总算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原来,他去洛阳的时候,总督就已经令,在两省各县,设立乡镇。县里城镇集市称镇,面郊村称乡。鸣皋镇是个有近万人口的集镇,隶属宜阳,与汝州交界。

    因此被划为镇。

    鸣皋本来就是镇,因此倒变化不大。主要的变化还是朝廷在乡镇设立官员,或许他们只能算是吏吧。

    总之,朝廷把每县划为若干个乡镇,镇是坊和铺,乡则是里和村。

    每个乡镇,都要建一个乡公所,或者镇公所reads;。

    这个公所,类似于过去的巡检司。不过过去的巡检司,只是在一些关津之地设立,而现在则是每乡每镇都要设一个。

    每个乡镇公所,会有一名乡长或者镇长,他们都会有九品的官职。他们就算是县里的派出机构,乡级领导了。

    做为九品芝麻官,任务却还不少。

    原来巡检的职责他们就也担着,防匪捕盗辑私。甚至还要断案。上面规定,以后乡里的民事诉讼案件,只要不是刑事案子。不是什么杀人放火之类的。如有斗殴争田夺地偷盗等案子,都是要归他们这些乡长镇长审理的。

    如果当事人越过他们直接向县里打官司。那么不是大案,当事人就会被杖罚,然后案子再发回给他们审理。

    只有重要的案子,才会经过他们的初审调查后,再移交县里。

    这一点他倒是理解,过去都说皇权不县。

    大明时,按朝廷制度,县官是不能乡的。而一个县的官员才两三个,因此县官的事务极多。乡的事务,更多是交给地方的宗氏大族们自治。

    就连审案也是如此,有专门的老人,各种各样的老人一个乡有几十个。他们用自己的名声威望,主持地方上的事务。

    只是后来这老人制度,也完全变成了由乡绅地主把持地方。

    现在朝廷要建立乡镇公所,派遣官员,这却是要打破过去皇权不乡的惯例了。

    做为新上任的九品镇长,刘永也管着附近二三十里地。归他管辖的百姓有好几万,鸣皋镇也是除了宜阳县城关外镇外,县里第二大镇了。

    身为镇长。他有一个专属的衙门。

    过去是一个大户的宅子,因为参与叛乱,被抄了家,这宅子不小,三进的宅子便挂上了鸣皋镇公所的牌子,他入驻办公了。

    好歹也是一方官长,他也有一众从属。

    民兵队长一人,派出所长一人,文书两人。这四个是有正式编制的。民兵队长和派出所长以及两个文书都算是经制吏。

    他们每个人手还有一队人,民兵队长管的是民兵。这些民兵轮流当值,当值有补贴。平时则无。而派出所长手,则有一队民警,这些人则相当于过去巡检司的弓手,有十二个,算是雇员,负责治安巡逻辑私捕盗,消防救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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