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段一泓很会打青少年的官司。 他很清楚,就目前阶段,虽然被霸凌者有自杀的。 但在证据链上,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和他的当事人有直接关系。 如果真说霸凌,还是田茶动手次数较多。 只要把案件定性在简单排挤同学上,每个人分担下来的罪责并不重。 越快结案越好,厉老也是这个意思。 调查人员看着对方提供上来的证据,手握紧了钢笔。 小女孩都跳楼自杀了,厉家避重就轻根本不提对方。 就说在一个月之前,厉恒是欺负过另外一个同学,已经给予了该同学相应的赔偿,他还提到了学校选羊的游戏。 法不责众,如果是很多人都参与了,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厉恒是主使人,否则他根本不会受到重判! 厉家这是明显要把厉恒摘出去! 段一泓坐在那,身着西服:“吴警官,我们都清楚,这件事打起官司来,对受害者家属而言是不合适的,我说这些也是为对方考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