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我要你-《冠军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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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楚中天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的阳光正好照在他的眼睛上,他眯起眼睛,伸手挡住了这灿烂过了头的眼光。
过了几秒钟,他反应过来,猛地翻身坐起。
我竟然睡过头了?
拿起床头柜上的脑中看了看,早上九点四十五!
平时这个时候他已经跑完步,做完仰卧起坐,吃完早餐,正跑在去温布尔人酒吧打工的路上了。
我靠……楚中天一边埋怨自己竟然睡过了头,一边起床穿衣服。
或许是昨天赢了球整个人都放松了的缘故,或许是因为昨天喝多了?楚中天不想给自己找理由,今天上午的训练量没有达到,就要补回来。
他可不要做那种赢了球就得意忘形放松对自己要求的无能之辈。
起床之后的楚中天发现杨洋竟然已经出门了,这样倒也好,剩下做早饭的时间。洗漱完毕,他直接背上书包跑出了门,去温布尔人酒吧打工赚钱。
虽然老板昨天给了三百英镑的红包,可他还是要去工作。
※※※徐晓迪站在温布尔登艺术学校的大门口,他找了好久才找到这里。眼前的大门和他想象中那种气势恢宏,高耸入云式的大学正门完全不一样,他在这两条路上走了好几趟,次次从门口路过,就是没发现这里面竟然是一所大学——绿树掩映下的温布尔登艺术学校大门就只是一个一人高的铁栅栏门,藏在路边树丛中,毫不起眼。
好不容易找到了学校的他站在门外,看着冷冷清清的学校才反应过来——今天是星期天!学校不上课!
其实这么冷清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今天是星期日,而是因为现在还处于圣诞节假期,学校放假,学生当然不会来学校了……“妈的!”因为怕同行抢先了而匆匆赶来,被折腾的筋疲力尽的徐晓迪真想对着大门啐上一口。
自己累得像条狗一样,却一无所获。
不甘心的徐晓迪转身离开了,在往回走的路上他看到了好几个中国人,职业记者的观察力是很敏锐的,他一眼就看出来那些人不是旅游者,而是他的同行。
看样子,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看到了昨晚上的那期节目了啊……那么不知道国内是不是也知道这个消息了呢?
不行!
徐晓迪猛地站住了脚步,有一个与他擦肩而过的中国人回头望了他一眼,眼中透着很明显的疑惑和戒备。
对那个姓楚的争夺战已经打响了!
徐晓迪攥起拳头。
自己怎么能够就这样回去呢?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把他找到!掘地三尺也好,地毯式搜查也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也好,总之,一定要抢在那些同行们之前把他找到!
徐晓迪在伦敦浑浑噩噩地呆了两年半,终于第一次找到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这是他最后一搏,如果不成功就只能等待着伦敦记者站被取消的命令,然后收拾好行李回国,或许回国之后迎接他的将是一份冷冰冰的解聘通知。
这样的日子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横空出现的留学生楚中天就是他的救命稻草,无论如何,也要抓住抓牢!
徐晓迪不能预知未来,但是他却觉得如果自己能够成功拿到有关这件事情有关那个人的独家报道,自己的命运将会被改变……最起码他不用再呆在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无限期停刊的毫无前途的《世纪新体育》里面。
想到这里,徐晓迪紧了紧身上挎包,迈步跑了起来。他的目标是前方街角处的一座书报亭,那里身穿着各种报纸马甲的工人正在送报纸,在那里一定能够找到有关楚中天的报道,英格兰同行们一定比他知道得多,或许能够从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呢?
书报亭的老板正在将那些报道了昨天足总杯比赛的报纸挑出来,然后翻到有温布尔登竞技的那一版,放在最醒目的地方,一方面借此来招揽顾客,另外一方面也是一种得意地炫耀。
所以徐晓迪很轻易就从中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那份报纸——最新一期的《太阳报》的周日版《世界新闻报》,他们很会吸引读者的眼球,也很会讨好他们的目标群体。比如今天他们的目标读者一定是温布尔登竞技的球迷,以及那些支持同情弱者,喜欢看到屠龙传说再次上演的读者们,于是在体育版的首页有半版都是几幅照片,其中最大的一幅照片是属于楚中天的。是他在赛后获得当场最佳后捧着香槟照相的样子。在周围分散着四张其他照片:凯文.库珀打进第一球那瞬间的照片;楚中天被里奥库克击破眉骨血流满面的照片,红彤彤的鲜血流了他半张脸,看起来触目惊心,很是吸引人眼球;楚中天和莱格特伍德在空中争顶的照片,此时足球已经在球门里了;第四张就是比赛结束之后温布尔登竞技球员们疯狂庆祝胜利的照片了。
四张小照片就几乎把这场比赛完全说清楚了,而它们簇拥着的则是那张楚中天获得本场最佳的大照片。
看着一张中国面孔出现在英格兰的报纸上,徐晓迪竟然有些无法抑制的激动——这是我们中国人啊……不是华裔,不是混血儿,是纯种的中国人,自己人!
他扔下三十便士的硬币,拿起报纸仔细端详着这张已经被他牢记在脑海中的脸。他觉得自己甚至比李铁拿了一场英超比赛的最佳还激动,或许是因为这个人本来默默无闻,突然出现,让他又惊又喜?
徐晓迪重新稳定了自己的情绪,开始看起正文来。
他没有在那些对楚中天的吹捧上多停留目光,而是直接找起他要的东西来了——楚中天的年龄、在温布尔登竞技踢球的经历,以及他平时的学习生活。
很快他就在里面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平时这位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在温布尔登艺术学校上学,放学之后则在一家名为‘温布尔人’的酒吧里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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