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以为,却终是事与愿违-《嗜血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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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的结果很不理想。
首先是韩遇住的那栋公寓里,没有一个人符合条件。要么是和乐融融的中产家庭,要么是勤恳打拼的白领,生活水平都不太低。如果按第一种情况,对方是要一直等到有人生活出现变故再动手吗?
第二是韩遇接触过的所有案子里,符合条件的只有三起,但没有找到什么可疑的人。
第一起是七年前的一宗纵火案。男子因为情感纠纷问题放火烧伤女友,被判了十一年,现在还在牢里没有出来。父母年事已高,男子是独子,家境一般。
第二起是五年前公安局成立了一个专案组,成功捣毁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而黑帮团伙头目莲池在追捕的时候死于爆炸,他是独子,父母双亡。
第三起是两年前拆迁自焚案件,当事人死亡,有一名妻子和十岁的女儿。
这三起案件,死的死,坐牢的坐牢,亲属好友里也什么可疑的。
许一然从一堆文件中抬头,往后面椅子微微一靠,按了按太阳穴,“韩遇,第一起和第三起案件可以完全排除,最有可能的就是第二起案子了,你怎么看?”
韩遇垂着眼眸,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在文件上敲了敲,他抬头看向许一然,“一然,你记不记得第二起案子,莲池有一大笔走私资金我们完全查不到它的踪迹,而且他一个势力这么庞大的黑社会,个人财产才一千万,我们当时推断他是把所有的钱藏在别处交给某人管理了。”
许一然点点头,然后微微蹙眉,“你的意思是,犯人可能是这个保管资金的人?莲池死了,所有的钱归他所有,他没有报仇的理由。除非,他和莲池有什么私人关系。”
韩遇淡淡道:“也许吧。”莲池死了,他身边两个跟了他二十几年的心腹也死了,所有案件涉及人员全都被捕。他们当时查了一遍,除了一些不起眼的小混混,没有其他什么关键人物了。
而犯人绝不会是个单纯想给老大报仇的小混混,就算是,也不应该等了五年才动手。能够教唆诱导这么多人自杀,对方的文化学识水平一定不低。而且可以花这么多时间精力去策划这些事,说明对方工作自由度很高,或者是生活很富有,根本不用工作。
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情是他们没查到的呢?
他们最后集中火力查录像,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忙得昏天暗地。他们筛查了四名死者行动路线的所有监控录像,但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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