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证物证俱在-《大宋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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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时,一个仆人模样的人被衙役带上堂来跪下,那人一跪下就口呼冤枉。

    县官正声道:“堂下所跪何人,有何冤屈?如实禀来。”

    那人俯首哭道:“小人王小七,家住临安府,本是吏部侍郎莫大人府上的仆人,莫大人辞官返乡,路途遥远,小人随老爷和小姐先行,从临安到怀宁一路顺利,老爷以为天下太平,就让随行的部分护卫返回了临安。谁知天降横祸,我家老爷和小姐竟遭歹徒杀害。”说到此处,竟是泣不成声。

    县官神情肃穆,自语道:“观文殿直学士莫悠莫大人,博学多才,善文章,通音律,书法绘画皆有所长,官至吏部侍郎,德高望重,门生故吏遍天下,向来是我等为官者的楷模,我等终其一生恐也难望其项背。莫大人路过鄙县,本官若是得到消息定然出城相送一程,怎奈莫大人身居高位,为人却又是异常低调。如今在我县内被贼人所害,使我朝痛失栋梁,本官难辞其咎。”

    县官见王小七渐渐止住了哭声,又道:“莫大人遇害,本官一定上报朝廷,为莫大人申冤血恨。你且把当日经过细述一遍。”

    王小七连连磕头道:“谢大人。那日午时左右,天气炎热,我们一行人经过一片密林,就想借着阴凉休息一下,不料刚停下没多久,前边就闪出一帮贼人,话没说几句就杀人,随行的护卫只有五个,根本敌不住贼人人多势众,眨眼的功夫他们就倒在血泊中,小人见老爷危险就想带着老爷和小姐逃走,结果被砍了一刀,疼的昏迷过去。等小人再醒来的时候,听到小姐的哭声,老爷也还活着,两伙贼人为也为钱财起了纷争。草民亲眼看到,有一个贼人脸面干干净净,年纪轻轻,约有二十来岁,听他自己说,他是天柱山的匪徒,叫杨老五,他已经跟着我们半个多月。那伙贼人不想有人出来分他们到手的财物,领头的就说天柱山他知道,八年前就被官府剿灭了,自然不信他说的话。那人说天柱山在两年前就已经重建了,只不过行事隐秘,他们外人很少知道。那伙贼人还是不信,领头的说天柱山他年轻的时候去过,认识一些人,山头上教授武艺的不多,也领教过他们的武艺,是不是真的,只要露上几手他就知道真假。那人听后就举起长矛跟那领头的打起来了,打了没多久那人就被打倒在地,领头的哈哈大笑,说那人辱没天柱山的名头,武艺学成那样也敢下山。后来他们就分财物,那人带着一大箱金银珠宝,绑住老爷和小姐就走了,说是要去宿松与其他贼人回合,然后再回天柱山。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大人,您一定要为我家老爷申冤啊!”说完又是一顿叩头,长嚎。

    县官作若有所悟的样子,点头道:“你的意思是那帮匪徒通过比试武艺,确定了前来分赃的人是天柱山的匪徒,之后他们两伙人坐地分赃,后来的那贼人将莫大人父女二人捆绑起来带走了,是吗?”

    王小七点头答道:“是,大人,是这样。”

    县官又问道:“你可认得那人的容貌?”

    王小七点头,坚定的答道:“认得,化成灰小人也认得出来。”

    县官道:“王小七,你好好看看你旁边这人,你可认得?”

    王小七扭头只看了杨丛义一眼,就哭着喊道:“就是他,就是他把老爷和小姐绑走了。大人,您可要为我家老爷做主啊!”

    县官对着杨丛义冷笑一声道:“王小七所述可是实情?可有你与那伙匪徒比武较技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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