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臭名昭著-《剑王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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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鹿书院山下五里处,一座小镇横亘于蛮荒中,由白鹿书院派人镇守,而整个小镇几乎没有什么镇民,全部是贩卖灵晶、书卷、秘籍、灵液的商人,以及一些布庄、酒坊、米铺等,整个小镇都只是为白鹿书院服务而已,并无真正意义上的居民。

    白天画一袭内门弟子的银袍,显得英姿倜傥,紧随着我一起划破雾霭落入小镇之中,笑道:“不用着急,整个白鹿镇里也只有一间酒坊罢了。”

    “在哪儿?”

    “就在钱庄一旁,不远的。”

    他笑道:“来这里可不只是买酒而已,你如果有需要的话,在这里也能换到血灵晶、灵液等,还能买到一些中品的兵刃以及符箓等,总之,修士们日常需要的东西这座白鹿镇都一应俱全,除非是十分高等的物品,否则都可以买。”

    我点点头,目光飘过两侧的店铺,果如所言,万物俱全,就连卖灵笋的商人都有,只是那些灵笋还不够饱满,远远不及天狱院山下的灵笋的品相好,不过外院弟子应该是极为喜爱这种灵笋的,多吃一些,修炼起来就事半功倍!

    不久后,远处飘来酒香味,快行几步就看到了一间酒坊屹立在小镇的一角,门口有个胖胖的伙计扯着喉咙叫卖着——

    “醉红尘,红尘醉,四角只要十根血灵晶了,各位白鹿书院的英豪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喝下一角醉红尘,包你突破如有神!”

    我不禁失笑,虽说醉红尘确实算是一种修炼辅助药酒,但说喝下一角就能破关如有神助也未免太夸张了,我那酒鬼师父多半也只是好酒贪杯罢了,以他的修为根本不需要醉红尘的修炼辅助效果。

    “二位三十六院的公子,要打酒吗?”

    伙计猴精,对白鹿书院内院的服饰早就如数家珍,而我和白天画恰好都穿着一样的内院银袍,胸前勾勒银色纹线,很明显。

    我举起酒葫芦,说:“伙计,帮我把葫芦打满醉红尘。”

    白天画急忙拦住我,使眼色道:“先等等,本家兄弟,你带够了血灵晶没有?这……这醉红尘可不便宜啊。”

    “带了。”

    他依旧不松手,一副送我走上末路的神情:“带了多少?”

    “五百根。”

    他松了口气:“那差不多了。”

    我大惊:“不可能吧,这葫芦也就那么大,十角酒差不多就满了,那也才二三十根灵晶罢了,哪里需要那么多啊?”

    “你有所不知,这只葫芦在白鹿书院赫赫有名、臭名昭著的很呢……”他压低声音,说:“反正,你很快就知道这只葫芦的厉害了!”

    “哦?”

    我直接把葫芦递给了伙计,说:“不管怎么说,师父的交代一定要完成,尊师重道嘛。”

    白天画摇摇头:“真不知道你这个新生第一名为什么要选天狱院,为什么要选诸葛明那位掌座,按理说,本家兄弟你生得俊朗儒雅,必定也是饱读群书的人,加入儒道的文天院多好啊,我还听说儒道文天院陆渊师叔曾经主动邀请过你,却被你拒绝了,为何?”

    “没什么为何,只是直觉上想拜入天狱院罢了。”

    “你可真是奇人,特立独行得很。”

    就在这时,一旁的伙计开始打酒,用一种竹筒容器装酒,口中念叨着:“四角酒下去了,再来四角,又是四角酒,如此再来四角,还是没满,再来四角酒……”

    我看得目瞪口呆:“伙计,你别做手脚,这葫芦分明就只有这么大,你想黑我酒钱不成?”

    伙计白了我一眼,说:“这位公子有所不知,这只葫芦可了不得,整个酒坊谁人不知啊,看到这只葫芦就知道灵晶来了,要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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