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小镇,客栈-《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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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镇本就不大,加之位于这南北交错的要道上,如今又是风雪连天,所以客栈里也自是挤满了南来北往讨口饭吃的生意人。

    呵,生意人,如果真要选择的话孟秋水倒更喜欢金镶玉开的龙门客栈,毕竟那里头虽是凶险了些,可基本上都是明刀明枪的杀你。而这个江湖,很多人到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能背地里捅刀子绝不搁在明面上,能毒死你也绝不浪费功夫和你交手。

    酒肆客栈外头,还没进去孟秋水便能听到里面传出来的热闹,吵吵嚷嚷的声音总算给这个冰冷的世界添了几分人气。

    拨开那面前挡风的帘子,孟秋水已走了进去。放眼一打量,里面大部分是南来北往的商旅,多是把南方的一些香料,丝绸,美酒,一些个特有的东西运到北方或是关外以物易物换些上等的皮毛,然后转手给那些世族豪门,从中赚取差价,如今寒冬时节正是干这等买卖的时候。剩下的,约莫是一些孤身赶路的人,有的双手揣在棉袖里,要么就是抱着布片裹着的兵器。

    有人下意识的朝他看了过来,见是个差点被冻成冰坨子的秀才,便又低下了目光自顾的喝着酒,只有那么一两个人留意的是孟秋水手里提着的剑,见不是江湖上传言的哪几种也都没了什么兴趣。

    自顾的寻了张桌子,孟秋水抖了抖身子,只见那眉发上结的厚厚的冰霜全落了下来。

    伴随着口中吐出的一口浊气,他的头顶开始升起了丝丝缕缕的寒气,像是淡淡的烟雾,转眼便融进了屋内的热浪里,无人察觉。

    最后只要了一壶酒和几个烧饼一人坐在角落里慢条斯理的安静吃着,与客栈里的热闹很是格格不入。

    这一坐,便差不多等了半个时辰,客栈外头才传来陆陆续续的车马声。还不等到人进来,便能听到外面传进来的的笑声,很是肆无忌惮,张扬无比。

    “赶紧进去喝几口酒暖暖身子,这他娘的鬼天气真是冷的可以。”

    “哈哈,大哥怕是又想那春风阁的水灵姑娘了吧。”

    “……”

    一行三人陆续鱼贯而入,其中为首的是一紫红脸的胖子,一身稍显华美的紫黑色劲装落在他的身上不仅没有半点赏心悦目,反而是被撑的滚圆,就好像一坨被塞进布囊的肥肉。

    他先是打量了一下客栈里的人,见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和一些生面孔,口中说话的声音这才大了起来,肆无忌惮的谈论着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特别是每每提到自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的时候。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外头,不时有穿着破旧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直到他们进来的时候,孟秋水才稍稍抬目看了看,他看的却不是那人,亦不是因他们的话,而是那叫“急风剑”诸葛雷右手斗笠下半露的黄色包袱。

    他们此行明面上虽是押镖回来,可实际上那黄色包袱里的东西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

    也就在前后脚没多久的功夫。

    客栈的那布帘又被人挑开了,乃是一穿着名贵狐裘的中年人,他同样先是环顾一眼,像是找着谁,等见坐在角落里有一人独自安静的喝着酒这才笑着走了过去。

    这世间每个人生来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是茫茫人海,一生所见之人实在不知凡几,但有些人却是一见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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