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贫僧法号玄奘-《我在美漫开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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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想法很简单,我一游客你总不能说我是同谋了吧。
戈登的嘴角再次抽搐了一下,你刚刚说打工的,怎么现在变成看风景的了?女人的脸都没你变得快。
“你放心,我们绝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戈登说道。
陆羽听了,顺嘴就说道:“但也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好人。”
戈登:“……。”
压下温柔呼陆羽大耳刮子的想法,戈登问了起来,“这家超市的供货商是谁?”
“组……。”陆羽本来想像忽悠卤蛋侠尼克弗瑞那样忽悠戈登的,但他转念一想,自己现在是游客,而一个游客怎么会知道一家超市的供货商呢,这要是说出去了岂不是不打自招了?
所以他临时改口道,“不知道。”
组?
组什么?
组织吗?
看来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集团。
戈登眉头一皱,“这家超市的主要客户是谁?”
“不知道。”还是那句话,他现在是游客,所以要代入游客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像这种客户啊、供应商啊什么的,游客一概都不知道。
“这家超市一共有多少员工?”
“两……啊,不,是一个。”他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是游客,所以超市里就一个员工,那就是妖王之王孙悟空。
大不了你把他当同谋抓取监狱里好了,实在不行你把他当主谋抓进去也行,反正这猴子在五指山下被关了几百年,也不差这几年。
至于枪毙,他不担心,虽说米国很多地方都有枪毙的法律,但这里面绝对不包括哥谭市。
为啥?
要是哥谭市的法律能枪毙罪犯的话,蝙蝠侠还用得着把罪犯丢阿卡姆疯人院?直接依法枪毙就好了。
他是不杀人,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没有权力可以断定一个人的生死,如果法律赋予他杀人的权力的话,他不杀个血流成河才怪。
要知道,当年他可是亲眼目睹自己的父母被罪犯杀死的,《蝙蝠侠:侠影之谜》里,他就曾经想过拿枪射杀那个杀父母凶手,不过最终还是忍住了,因为他觉得自己若是杀人了,那么自己和暴徒有什么区别?
对于这样的人,陆羽只想说,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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