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雷霆行动-《仕途荣耀》
第(2/3)页
陈明宇笑道:“我平时虽然报纸看的不多,但是沈太福的大名,我还是知道的。”
实际上,在当前这个年代,但凡是关心一些时政的人,肯定没有人不知道沈太福的大名和长城公司的!因为在今年的春夏之交,天津大邱庄的禹作敏案和长城公司的沈太福案是全国最严重的两起案子,轰动了全国,更是让许多人心神不宁,对于很多企业的发展路线调整,起到了极大的影响!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影响就是,很多带着集体企业的红帽子发展私营企业的企业家,将会为了“产权清晰”这一个目的,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斡旋和斗争。
1984年,30岁的沈太福从四平水库的工程局辞职,成为改革开放第一批辞职下海“吃螃蟹”的人。
1989年3月16日,经北京新技术实验开发区批准,沈太福以30万元私人资本注册成立了集体性质的北京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戴红帽子做民营企业,这在当时无可厚非,很多公司都这么干,但长城公司的集体产权性质最后成为沈太福案致命的一环。
1990年6月,辽宁省阜新矿务局的工程师屈维谦、吴江因一项发明专利寻求合作,而与沈太福一拍即合走到一起。屈维谦、吴江发明的“逆变型无整流予三相换向器电动机”,通俗地说,就是“调速电机”,这种电机可以用在从发电厂、水泥厂、自来水厂、矿井等许多行业。和现在正在使用的普通电机相比,能自动调节电机速度,使原来大马拉小车变成什么马拉什么车,从而达到节电的效果,节电的效率从20%到70%不等。
可是,沈太福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投入生产,银行也对这个有风险的项目没有兴趣,这时候,沈太福想到了民间融资。
此时正值邓公第二次南巡之后,改革开放的号角再次响彻大江南北,人们对各种有新意的建设项目充满了热情。由于中央金融管制,发生在民间的各种集资行为便一直非常活跃,利息也是水涨船高。在沿海很多地方,民间拆借资金的年利息基本在16%~20%之间。
正是在这样的火热背景下,沈太福的集资游戏出台了。
“游戏”的名称是:技术转让。“游戏”规则:无论男女老少,均可与长城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投资额3000元起,上不封顶。合同中承诺,投资人可以随时提取自己的资金,而且投资回报很可观,长城公司承诺“按季支付补偿费”每年“补偿率”达24%,比银行当时的储蓄利率高出一倍(当时银行的储蓄利率为12%左右)。这个疯狂游戏其实就是以发展节能电机为名,以高利息为诱饵,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形式,向社会广泛集资。
长城公司发明的新型电机属于节能项目,当时国内能源紧张一直是瓶颈,因此凡是有节能概念的新技术都颇受青睐。
而沈太福更是一个善于包装和炒作概念的高手,在沈太福一番让人眼花缭乱的操作下,他先后在全国17个城市开展了类似的活动,长城公司的集资风暴迅猛席卷全国!为了制造经营业绩良好的假象,沈太福把3.2亿元集资款变成公司的营业销售收入,然后向税务部门缴纳了1 100多万元的税款。而事实上,在这段时间里,长城公司只售出电机50多台,价值仅600多万元。与此同时,沈太福在人际公关上大下工夫,他先后聘请了160多名曾经担任过司局长的老同志担任公司的高级顾问,由此构筑起了一个强大的官商关系网。
这个泡沫越吹越大,至1993年3月份,长城公司的集资额超过了10亿元,沈太福为此举办了大型庆祝酒会,轰动全国!
事态演进至此,商业骗局的气息已经越来越浓烈,沈太福铺天盖地的集资风暴引起了国务院某位高级领导的高度关注,这位对金融风险怀有本能警觉的中央决策人意识到,如果“长城模式”被广泛效仿,一个体制外的、缺乏制度控制的金融流通圈将庞大而可怕地出现,中央的金融管制政策将全面失效。于是,他亲自下令中止长城公司的活动。
随即,沈太福就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关于北京长城机电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乱集资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长城公司“实际上是变相发行债券,且发行额大大超过其自有资产净值,担保形同虚设,所筹集资金用途不明,投资风险大,投资者利益难以保障”,要求“限期清退所筹集资金”。
正如日中天的沈太福遭遇了当头棒喝!
但是,此时的他已经在狂热和膨胀中失去了对局势的清醒认识,自以为有高层人士、上百位老干部以及10万集资民众的“撑腰”,他已经具备了与国家机器博弈的能力。他的应对之策竟与大邱庄的禹作敏如出一辙。在接到人民银行的通报后,他当即宣布状告人民银行行长,索赔1亿元,国内外舆论顿时哗然。
这是中国第一位民间企业家敢于直接对抗中央政府。
随后两日,局势朝沈太福预想的反向发展,政府没有任何退让的迹象,各地的挤兑事件则层出不穷,他试图倚重的媒体和老干部似乎也帮不上忙。这个硕大的集资泡沫,瞬间破裂!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