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红歌大赛-《来呀,造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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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出院回到家里,卜凡的家不在LA市区,临安的房价不是他这种收入的家庭能够想象的,他们家在画城,虽说叫“城”,其实是临安下属的一个县。
卜爸平时很忙,这不刚把儿子接回来,他就要立即出车了。
这个时候,卜妈也要出去买菜,因为卜凡嚷着要吃红烧肉,妈妈的红烧肉是他记忆中的味道。
人们常常问自己什么是家乡的味道?家乡的味道其实就是父母亲人做的那顿饭的味道。
走进自己的房间,15个平方左右,小屋里一张单人床,一张有些陈旧的书桌,一个衣柜,还有一把红棉吉他和一架珠江钢琴。
因为这架钢琴,房间显得略微有些拥挤,但却非常整洁。
墙上有几张海报,有一张哥哥的,一张麦迪的,其实麦迪才是卜凡接触篮球的启蒙人,麦迪的全名音译是特雷西·麦克格雷迪,而他在球场上的自我介绍是卜克格雷凡,只是后来科比渐渐成为了他的偶像,所以墙上科比的海报居多。
其实,前世的墙上还有一个人的海报非常多,那就是伦哥,但这个世界却莫名的没有,所以多出了几张科比的海报。
没错,喜欢音乐的同时,卜凡从小就迷恋篮球,是一个超级球迷,迷科比、麦迪、大鲨鱼、姚明,初中就模仿科比的打球风格以及姿势,再加上1米8出头又匀称的身材,长得随他妈妈的白净帅气,不敢说迷倒万千少女,但在学校也是个风云人物。
只不过,艺考昏倒这件事让他成为了一个丑角……
卜凡走到钢琴旁坐下,翻开琴盖,手指轻点,一连串悦耳的琴声叮咚如清泉。
他微微皱眉,钢琴有一段时间没有弹了,需要调音。钢琴调音对生手来说是很复杂的,就算是有一定基础的人也不会太擅长,但对他来说却很简单,因为他跟贝多芬以及伦哥一样拥有绝对音感!
绝对音感很好理解,就是在听到某种声音的瞬间,就知道这种声音名称的能力。这种能力大多数为先天具有,在普通人中很难得,可以说是万里挑一!
……
午饭过后,卜妈在客厅看电视剧,卜凡则躺在床上发呆,他想到去UCLA上学还有一个更大更现实的问题——钱!
他上网随便咨询了一下,每年至少要准备5万美金的费用,这其中包括学费和生活费,这个世界的华夏币比前世值钱,跟美金的兑换比例是3:1,也就是说他至少要准备15万,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卜爸一年不吃不喝的收入也不到3万华夏币。
远的不说,卜妈就和前世一样,被一种慢性病折磨着,每天都需要吃药,虽说药价不贵,但每月也得花费了几百块,全家的收入都靠卜爸开着一辆大货车,但收入也只能负担得起卜凡上学以及一家三口的日常开销,别忘了房子还要每月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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