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天龙帮-《金融霸主之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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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后来人眼里,最舒服最有前途的行业莫过于公务员。

    旱涝保收不说,还有点小权利,光是各种灰色收入更是可以赚个盆钵体满。

    稍退一步的话,自然就是事业单位。

    同样旱涝保收,活轻松,福利待遇那同样没得说。

    可在九十年代,最让让觉得有前途的职业并非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更不是国企职工。

    而是,混混。

    是的,就是混混。

    一种在后来人人都知道最没前途的职业,谁都知道不管混的好还是不好,其实都早晚是去做贡献的混混。

    可在九十年代,混混却是很多人眼里最有风光的职业。

    因为,只要混的好,就有花不完的钱,只要混的好,就有最好看的女人。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抽最好的烟,玩最好的女人。

    想买什么都不用给钱,还能没事出去收收保护费,看上哪个妞想摸就摸上两把。

    这么潇洒的日子,自然会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所以,在九十年代,很多年轻人眼里最风光的职业非混混莫属。

    至少,电视上都是这么玩的。

    吴大龙,今年二十岁。

    十五岁初中下学后,在某部系列电影的影响下,他早早就踏入了混混的行列。

    从市里各大中学和小学附近混起,平时敲诈下小学生或者勒索下中学生,渐渐的,在附近还真被他混出了一些名头。

    有了些许名气,吴大龙就有点不满于只混迹于学校附近了,毕竟学生还在读书,再敲诈也敲诈不出多少油水来。

    电影小说这些是个好东西,吴大龙在看了一本盗版小说后,居然从里面学到了不少东西。

    招兵买马。

    既然有了名头,那想要做大就得有一帮小弟。

    游手好闲的人什么时候都不缺,在一些好处下,吴大龙很快就笼络了一帮读书读不下去的小青年。

    十八九岁的,十五六岁的,这个年纪正是天老大地老二我老三的时候。

    在吴大龙的带领下,凭着胆子大,敢下手,名气在当地也开始越来越大。

    当然,全是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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