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关系-《我不是超级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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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在值班室简陋狭窄地小铺上,肖然终于看到了这桩在脑海中盘旋了许久的旧案。

    这桩旧案的发案时间,是当年的11月7号,星期五。最初的报案人自然是张阿姨。

    那天早上接到报警之后,警方立即出警,查验之后,确认塑料袋里的肉块来自于人体,清点之后,发现袋内共有近百片肉块和三根手指。

    随后一直到第二天中午,警方又在今天的商场位置,以及长桥公园内,发现了碎尸残骸。

    当时的法医,在对骨骼、毛发、肌肉组织进行鉴定之后,判断三处抛尸点的尸块来自同一女性。

    但由于尸体毁坏严重,再加上彼时的技术手段远不如今天,所以未能对死者的遇害时间,以及死亡原因得出准确结论。

    从档案中看,当年凶手对尸体的处理有些粗糙,除了塑料袋中切割的较为整齐的肉块,在截断骨骼的手法上,则显得有些生硬。

    当年的骨骼分割面,横纹粗糙,四周有多处凹痕,法医从被害人骨骼的切面上判断,凶手应该是使用了斧头、手锯和菜刀,先对尸体进行的大块分解。

    然后才比较细致地剔去附在骨骼上的肉块。

    肖然轻抚着有些泛黄的档案,昨日抛尸现场的一幕幕便在脑海中逐一闪过。

    虽然他没有实际接触今次的碎尸,但根据他的目击,以及薛青霞所说的情况,单就肢解尸体的手法上来看,‘双11案’的作案者,技术手段显然要比十五年前的凶手高明的多。

    不过仅就这一点,仍不足以断定前后两者的凶手各有其人,毕竟已经过去了十五年的时间。

    这么长的时间,完全可以让当年‘初出茅庐’的凶手,成长成一名‘技术精湛’的案犯。

    然而如果这两起案件真的是同一人所为,两者相隔了十五年,那么凶手的年龄,最少也要接近四十岁了。

    但从长桥公园留下的那几枚脚印,初步判断留下脚印者,应该是一名身高约在一米九的大个子。

    这个年龄段的中年人,按照其成长年代的物质水平,有这样一个身高,未免太显眼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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