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五章 缘由-《重生之传奇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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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善这老头子在家里面绝对是一个霸主。
这也和陈家的来历有关系。
老陈家在没解放之前,可是地主阶级了,那时候老一些的家族传承,都会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这些思想传承下来就是这样的,姥姥为什么对姥爷言听计从,那是因为姥姥从小就是陈家的童养媳。
不过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老陈家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成分是最差的,几乎是天天被批头的对象。
姥爷还因此丢了转业之后的职位。
也许是因为经过那段最难的年代,所以姥爷整个人的性子也变了很多了,开始变得的精打细算起来了,做事情都讲求目的。
他把自己大女儿嫁去了天武县,就是为了摘帽,那时候带着一定帽子,是非常非常难过日子的,同样也是为了攒够了儿子娶媳妇的钱。
“然后你又把二姨嫁给了谭平森,谭平森当时公社可是有不少的影响力,能把小舅的关系弄进公社里面去,你也没问过二姨愿不愿意啊!”
宋山不管老头子这脸色变得阴沉难看,继续说下去,有些心结,要揭开,哪怕不能抹去,也得掩盖一次。
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日后在这样,难受的还是自己的老娘。
所以他得摊开来说。
不把这遮羞布扯开,这老头子哪有这么容易反省啊。
“平森是咱们通榆公社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我为了她好,有什么不对!”陈老头子为自己的辩解。
“你老人家手眼通天,谭平森是一个什么人,你不知道啊,二姨这些年不说,那是因为她好面子,谭平森的官不大,心倒是野,二姨这么泼辣,那是因为她每次都得把谭平森在外面沾花惹草的野花给捏断了!”
宋山施施然的说道。
说起他这二姨父,还真是一个奇葩,钻营本事没多少,几年后才调往县里面当教育局副局长,但是包养小姑娘的本事是真不错。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是这一次闹的要离婚,所以才弄得沸沸扬扬,整个通榆明月都知道了。
宋山笑了一下,看着陈老头子那阴晴不定的脸色,却不管不顾,继续说道:“你不知不知道,你是觉得这没啥,反正女儿嫁出去了,也就嫁出去了,这日子,还得自己过,他得顾着自己的儿子,顾着孙子,顾着老陈家的血脉传承,对吗!”
陈老头子瞪着眼,仿佛要吃了宋山一样的。
有些事情,不说出来,他还能过得去,说出来,他最后的遮羞布都没有了。
“最后你准备把自己最小的女儿,准备嫁给了白南敢那个有些天生瘸一只脚的儿子,我妈可命苦啊,大姨二姨好歹能嫁给一个正常人!”
宋山继续说道:“我妈就只能嫁给一个瘸子了,白南敢那时候是公社书记,在通榆不说的一手遮天,也是土皇帝,能给小舅解决转正问题,这样小舅就算是真正的端上了铁饭碗了,你老人乐呵乐呵,也没问我妈愿不愿意啊!”
陈老头子不言语,但是面色越涨越红。
“也就我妈运气好,也足够倔强,她看似柔软,可比大姨二姨倔强的多了,另外她偏偏认识了我爸,又偏偏认定了我爸不嫁,结果你老人家的计划没成功,最后还惹怒的白家,小舅不仅仅没转正,连公社的位置都丢掉了,还让你老人家丢脸丢到了整个通榆镇,你老人家要脸的很,这让你天天被人指指点点,这口气憋着,你不出在我爸身上,出在谁的身上啊!”
宋山把这些年姥爷一直对他爸不是鼻子不是眼睛的原因直接捅出来了,他冷笑的说道:“我爸这些年可想着法子讨好你,陈家有啥事情,而大女婿二女婿跑的比兔子还快,就我爸凑上来跟舔狗似的,不管有钱没钱,有多少力出多少力,没有半分怨言,可就不得你半点好脸色!”
这比喻有些生动,但是却真实,宋继方这辈子,就舔老丈人了。
“现在,咱老宋家的发达了,我那老爹对你,还是老鼠看见猫一样,要钱给钱,要人给人,我那时候就寻思着,你干嘛还绷着这张脸,后来我又懂了!”
宋山不顾这老头子气的五佛朝天的模样,自觉的说下去:“你就是活了一辈子,活这张老脸了,人家越是赞誉我妈嫁得好,你就越觉得打脸了,越是觉得难受,这回你不仅仅不待见女婿了,连女儿都恨上了几分!”
宋山没学过什么心理学,但是有些事情,活得久了,经历的太多了,对人性就能有几分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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