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里跟普通的乱搞酒吧不同,这里是雇佣兵们聚集的地方,鱼龙混杂代表着这里的日子会比较精彩。 渐渐的,麦克斯已经成为了玛格丽特修女的王,所有的曾经想要扎刺的雇佣兵,最后都成为了他的小弟。 这里没有人叫他电光人,电光侠的名字也渐渐被弃用,他的新名字,叫做‘电王’。 不过虽然当了王,但是麦克斯的生活却并不开心,甚至有些寂寞。 寂寞不只是因为无敌,更因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男人,已经不在扭腰客市了。 “哟,你怎么来了?” 看到乐夏,麦克斯的情绪稍微有了些波动,他抬起眼睛看了眼乐夏身后,没有发现那个期待中的身影,随后又沉寂了下去。 然而就在他沉寂的瞬间,一道白色的蛛网却突然从乐夏身后飞了出来,兜头盖脸的便朝麦克斯的脸上罩去。 麦克斯眉毛……呃好吧,他已经没有眉毛了。 麦克斯眼神一亮,瞬间从座位上跳起来,化作一道电光便朝乐夏身后冲去。 “屁……” 然而一张蜘蛛侠的照片却像一盆凉水一样,将他的热情浇灭。 “不是彼得,是佩客彻,”乐夏拿着帕克的照片和一个蛛丝发射器,放在麦克斯眼前晃悠了一下。 “你那么想帕克,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去约翰牛国呢,在那里跟他一起行侠仗义,总好过你在这里颓废吧。” 听了乐夏的话,麦克斯再次化身废柴瘫回座位上。 “我去那里干什么,他是跟杰西卡一起去的,我去了算什么,电灯泡吗?” 乐夏看了一眼麦克斯,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如果真去了,这个电灯泡倒是名副其实,而且还自备电力,电力十足,不用担心停电,而且你还能给他们当充电宝,充手机艾派德什么的……” 听到乐夏的笑声,麦克斯额头不由亮起一道电花。 “我在这里呆的太久,扭腰客市的民众好像都不知道我的存在了,你是想要见识一下电王之怒吗?” 看着麦克斯一脸怒容的样子,乐夏不由的摇摇头。 “你这段台词不行,我给你换一段,你应该这么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