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我很闲吗-《闪耀漫威的圣斗士》


    第(1/3)页

    蚁人的剧情,乐夏还是记得的。

    蚁人这个英雄的本人斯科特·郎能力有限,也不过就是一个身手稍微好一点的普通人,长的也不帅,所以人气也就一般。

    但是蚁人这部电影拍的确实震撼,在变大变小之间灵活的变换,再加上各种飞天遁地天马行空的特效,以及一个人指挥成千上万蚂蚁大军的神奇设定,在电影院里面让很多观众大呼过瘾。

    不过遗憾的是,女主角实在是有点丑,而且对a要不起,拖累了整部剧的水准。

    难道要飞行就一定要减重,对a负担小,有利于续航?

    搞不明白。

    当然,《蚁人1》里汉克皮姆一开始找斯科特浪里个浪当蚁人,并不是上去就是奔着让他帮忙找自己媳妇儿去的。

    一开始,他的初衷是想要阻止自己当年的得意门生,如今却背弃自己信仰的达伦·克劳斯。

    也就是蚁人系列第一个反派,黄蜂战士。

    话说还有版本把反派翻译成黄蜂侠的,这个侠字的屁股坐的明显就不正。

    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一个反派,何德何能当的起一个侠字。

    话说皮姆博士在发明皮姆粒子,并成为蚁人之后,因为跟神盾局闹崩,于是下海自己开了一件科技公司叫做皮姆科技。

    在那之后,达伦克劳斯作为他的徒弟,被他悉心培养,并成为他的接班人。

    而他的女儿霍普则因为母亲失踪,自己被送到寄宿学校的关系,而对自己的父亲充满怨言。

    渐渐的,随着达伦克劳斯在公司的权位越来越重,皮姆博士反而开始被排挤。

    甚至最后,在达伦克劳斯发起的赶皮姆博士出局的投票活动中,霍普更是作为董事长直接投了赞成票。

    于是乎,汉克皮姆就这样被自己的得意门生和女儿从自己创立的公里里面扫地出门。

    之后,达伦克劳斯执掌了皮姆科技的实验室,不仅疯狂的进行实验意图复制皮姆粒子,还开始有预谋的策划将皮姆科技变成克劳斯科技公司的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