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零章 共享艺人-《魔鬼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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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植点头说:“应该是歌手约。”
“什么意思?”
“意思是,她的演员约在我这里,歌手方面的工作在你这里。”
程梓君这是笑着说:“这个事我还真不用回避。我也是鼎云经纪公司的股东来着。耿植你说说,两个经纪约怎么划分那个秋子琴产生商业收益。”
她说的正是耿植提出一个艺人同时签约两家公司最难处理的问题。
耿植是觉得李琪这个人其实也不错,合作起来应该没问题,所以才会提出那么一个方法。他斟酌了一下说:“我们两家公司可以提前约定双方最多可以帮她接多少商业活动,是什么性质商业活动。因为秋子琴以后的商业价值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双方从她身上获得商业收益,都有分配的权利。”
李琪听明白他的意思,觉得这样做似乎也可行:“那怎么分配?”
“比如说,鼎云这边从她身上获得的纯收益,耿氏可以获得其中30%,反之亦然。不过,耿氏现在从她身上抽佣是15%。我希望鼎云也不要超过20%,双方公司的签约年限也要一致。另外,双方能为她接商业活动的种类、数量,这些也要在合同上明确。”
李琪想了一下,扭头问程梓君:“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挺不错。”
程梓君倒不是给耿植或李琪面子,而是确实觉得那样的方案可以接受。
鼎云经纪公司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一个具有号召力的艺人。
虽然耿植提出来的条件限制了鼎云对秋子琴的控制力,但秋子琴是新科金龙影后,而且歌手方面的名气也基本打开,甚至马上要拓展海外市场了。这样的一个来即能用大牌艺人,她们为什么不同意。
而耿植这边看似吃亏了,实际上却未必。
他在短时间没没办法建立音乐发行渠道网络。秋子琴年纪已经不小,歌手事业不能断在他手里。而且鼎云的资源不是他可以比拟的,那能让秋子琴更进一步。
歌手上面如果有了成就,对秋子琴演员方面的商业价值也会有促进作用。
这样的一个共享艺人的约定,对耿植也是有好处的。当然,那是因为他对秋子琴和耿植又信心。不用担心他们轻易跳槽。
李琪点头说:“你说的方案可以接受。我们找个时间谈谈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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