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心爱的美人-《江山如此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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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平生觉得一股清亮的液体灌入自己口中,然后通过咽喉与食道传到全身各处,给他干涸的躯体带来了生命的源泉。

    他缓缓地睁开眼睛,模糊的视觉神经逐渐恢复正常,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这对眼睛像天湖的雪水般干净纯洁,不掺任何杂质,又带着一丝好奇,与一丝关切,很专注地看着自己。

    “喂,大叔,你醒来啦!”

    一个清新甜美的女声在耳边响起,那女孩的声音有些奶声奶气的,却又带着几分异域风情的腔调,听起来不像是汉族女孩。

    “你......叫我?”

    刚从昏迷中醒来的任平生有些懵逼,皱着眉头反问道。

    这估计是他重生以来头一回被人叫做“大叔”,他不确定眼前的女孩是不是叫他。

    但女孩的第二句话强调了这个事实。

    “是啊,大叔,你好点了吗?”

    任平生有些哭笑不得,虽然他重生前已经年过三旬,但由于长相比较清秀的缘故,从来没有被人叫过“大叔”,重生后有了一副20出头的年轻身体,更与“大叔”这个称呼绝缘。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就是在西域的沙漠里迷路走了一趟,就被人冠上“大叔”这个称号了。

    我有那么老吗?

    任平生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触手处干巴巴的很是粗糙,可能是脱水的缘故吧。

    如果此时有镜子的话,任平生肯定就会明白女孩之所以这么称呼是原因的。这些天的沙漠旅程,已经把任平生晒得黑黝黝的,再加上这次独自跋涉穿过20公里的沙丘,一路上严重缺水,皮肤更是皱巴巴的,头发也乱糟糟的,再加上身体休克后,精神萎靡不振,看起来的确显老,比起平时要老上10多岁,女孩叫他大叔也是正常的。

    “哇,大叔你可以动了,太好咯。”

    女孩甜美的声音中有股由衷的喜悦,好像任平生可以动了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任平生这才认真地观察了一番眼前的女孩。

    她有着一张稍长的瓜子脸,高挺的鼻梁带着西域民族的血统,眼睫毛又密又黑又长,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瞳仁特别的清澈,看上去就像橱窗中的洋娃娃一般精致,不过一对浓黑的黛眉与略显方正的下巴,让她甜美可爱中又带有几分英气。

    最吸引任平生目光的是她的嫣红的小嘴,上唇薄薄的,像是藏不住心事的少女,动不动就笑起来,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下唇相比起上唇丰润水灵,让人忍不住想要在上面咬一口。

    这女孩额前留着整齐的刘海,两条乌黑油亮的长辫子挂在胸前,身上穿着一件毛茸茸、鼓囊囊的大外套,外套下露出穿着红色绣花长裙的双腿,看上去好像有点胖乎乎的。

    不过女孩目前大概15、16岁左右,以她的五官轮廓看是个美人胚子,将来长大了,应该挺美的。

    任平生胡思乱想间,这个双辫子女孩已经噼里啪啦地连续问了好多话。

    “大叔,你是哪里来的?”

    “大叔,你是不是生病了?”

    “大叔,你是不是无家可归?”

    这些问题问得任平生应接不暇,他想要自己站起身来,却发现这对自己而言仍是难事。

    无奈之下,他只好苦笑地对女孩说:

    “我这是在哪?”

    女孩嫣然一笑道:

    “你在医院啊。”

    ......

    任平生终于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

    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小房间,墙壁上半截刷白漆、下半截刷绿漆,自己躺在一张钢架小床上,手腕上的吊针里正打着点滴,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一切都还停留在上个世纪90年代,这里是玉门市医院,而任平生在病床上已经躺了一夜了。

    在双辫子女孩的回忆下,任平生终于搞清楚自己醒来之前发生了什么。

    他昨天选择的那条路线是正确的,IPHONE的电子罗盘给的方向也没有多少误差,所以经过6个小时的徒步跋涉,任平生已经走出了那片戈壁沙漠,当时已经走到通往玉门市的河西走廊公路上,只要再往前走5公里就抵达玉门市区了。

    只不过,当时的任平生因为脱水和疲劳已经油尽灯枯了,他的身体已经不足以支撑走完这剩下的路,所以刚走到公路边,便晕倒在地。

    而他之所以能够捡回一条命,完全拜眼前这个双辫子女孩所赐。

    当天晚上,她正好骑着摩托车经过那条路,在月光下看到任平生躺卧在公路旁一动不动,女孩赶紧将任平生拉到摩托车上,把他送到了玉门油田附属医院抢救,并且一直陪护他到现在。

    任平生看着眼前的双辫子女孩,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意。

    他今天算是从鬼门关上走了一趟回来。玉门是个很偏僻的小城市,如果没有女孩发现自己,躺在公路边的任平生,肯定会因为脱水而不治身亡;如果这个女孩没有一颗怜悯的心,把任平生仍在路边不管不顾,那他也会在急剧降温的野外冻死;总而言之,这个女孩是任平生的救命恩人,也是一位十分善良的天使。

    任平生看着双辫子女孩那双明亮大眼睛下方隐隐的黑眼圈,以及时不时打呵欠的神情,忍不住问道:

    “你昨天陪了我一整夜?”

    双辫子女孩点点头,乌溜溜的眼睛很认真道:

    “因为大家都不知道你是谁,你身上的手机又没电了,所以我当然不能走开了。”

    任平生这才想起来,自己昨天一直开着电子罗盘,再加上苹果手机一向以电池不耐用著称,所以手机没电了也是正常。

    不过任平生现在人已经醒了,首要的事情是尽快联系“丝路之旅”的负责人,让他们派人来接自己出院,总不能一直赖着这个小女孩吧。

    “姑娘,你手机能借我用一下吗?”

    任平生摸了摸鼻子,微笑道:

    “好啊,你用我的吧。你的手机太差劲了,一天就没电,我这个可是能待机七天呢。”

    双辫子女孩一脸天真无邪地笑着,递过来一只小巧玲珑的粉色LG直板手机,上面挂着一只毛茸茸的小涴熊挂饰,任平生记得这是LG  KG800,有个外号叫巧克力手机,在当年也曾红火过一阵子。

    在这个时间点上,一个边疆小城的西域女孩不认识苹果手机并非什么稀奇事,任平生当然也不会跟她讲这部IPHONE有多先进,虽然电池的确不那么耐用了点。他只是微笑着接过带着女孩手掌温度的手机,按照自己记忆中的电话号码打给了冯论,让他们知道自己身处何处。

    老大哥冯论的确对任平生很关切,任平生明显听得到电话那头他激动的声音,他说马上就让主办方派人来接任平生,而且总裁班的同学们都会来看他。

    挂完电话后,任平生顺手把玩了一下那只LG手机。发现手机背面贴了一张小女孩的照片贴纸,一个大约5岁的小女孩,穿着一身毛茸茸的黑外套,长长的刘海遮过额头,圆噗噗的脸蛋白白嫩嫩的,一脸憨态可掬地笑着,站在某个冰雕建筑前。

    “你小时候很胖吗?像只小熊一般。”

    任平生忍不住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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