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心迷宫-《电影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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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一天天变长,天气也渐渐变暖,只看酒吧小姑娘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还有渐渐露出的大腿,周瑾就知道春天要到了。

    在胡戈不断的催促中,刘思思已经赶去了魔都,酒吧的运转也逐渐走上正轨。

    粉丝们在过了最开始的新鲜劲儿,便开始走向理性,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好在绣春刀的定位很有特色,消费不高,服务质量也还行,虽然没有刚开始那么火爆了,但和后海的一众酒吧比起来,生意还算可以。

    于一个新生的酒吧而言,这就算是活下来了,想赔钱比想赚钱都难。

    余谦作为相声界摇滚唱得最好的老炮,也逐渐释放天性,不再遮掩自己是个摇滚迷的事实,还给介绍了俩地下歌手过来驻唱。

    说起来,周瑾一直觉得天朝的摇滚也好,嘻哈也好,都太“温柔”了一些,少了一点儿叛逆的劲儿。

    不是说声音大点儿,歌词里带几句脏话,再把头发弄得跟鸡窝似的,就叫叛逆了,那是两码事儿。

    结果,那俩哥们一听周瑾这意思顿时不乐意了,跑到台上一开口就是“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好嘛,跑明朝的酒吧里,唱唐朝的歌,也是够有创意的。

    忻玉琨就是在这种氛围中,来到绣春刀的。

    天知道他到底做了多少挣扎。

    他高中就辍学了,一心以电影为目标,可是没考试北电,也没拍上电影。

    在剧组打了几年杂之后,终于呕心沥血写出了《殡棺》,可投了十几家影视公司之后,依旧没有得到回音。

    没有过多的自怨自艾,他很快就去找了新的工作:在一家编剧公司写剧本,拿着保底工资和提成,代价是创作出来的本子,他不再有署名权。

    可就在他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命运和他开了个玩笑,他接到了一个男人的电话。

    那个男人在电话里兴奋地喊出来,卧槽,你是一个天才,你写的剧本特么太棒了,赶快过来我们好好谈一谈。

    他很想骂一句,去尼玛的天才,劳资都放弃了,你还来撩拨我。

    但到底还是有些不甘心。

    就如他在剧本里写的那句话:巧合皆是宿命,偶然亦是必然。

    他最终还是照着电话里留的地址,找到了这家烟袋斜街尽头的绣春刀。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伴随着公鸭嗓般的歌声,忻玉琨跟着服务生来到了那间包厢。

    没有想象中的一瓶瓶香槟,也没有一排排的美女,只有一个黑衣男人在里面抽风。

    “村长最后肯定包庇了自己的儿子,肖宗耀也没有去自首,这样故事张力有了,可没法过审啊……”

    周瑾捧着那份皱巴巴的剧本,在屋子里一圈圈地转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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