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高蛋白食品-《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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蝗虫是能吃的,这点裴该自然清楚,前世也见过不少餐厅提供各种虫类食品,说是无污染、高蛋白,绝对有利于健康……当然他从来也没敢尝试过。今日白天为了打消百姓们的顾虑,咬着牙嚼了一只蝗虫,就感觉满是土腥气和渣滓,这玩意儿有啥好吃的?
可是黑夜时分,他却发现一个半大孩子逡巡于田垄之上,竟然捡拾烧焦的蝗虫来吃,不禁大感诧异,先是好言抚慰,随即仔细打问起来。
这孩子来自峄山,姓曾,年方十五,没有大号,小名唤做阿牛。据他所说,是被火烧蝗虫的焦臭味勾引过来的,想到白天裴使君吃过一只虫子,就尝试着捡拾来填填肚子……
曾阿牛正是发育长身体的时候,对于食粮的要求量很大,民间有句俗话,说“半大孩子,吃穷老子”,就是指的他这个年龄段。不过穷人家的孩子能够勉强半饱都是奢望了,怎么有福气摄取到足够的营养?尤其在屯垦地,兵法部勒,各家食粮全都定量——不是按需——分配,曾阿牛是被归类为孩童的,每日只能得到相当于半个成年男丁的口粮,因此无论白天黑夜,始终都处在半饥饿状态。
这年月的穷苦百姓普遍身材矮小,很多人竟然连一米五都难以达到,正是因为发育长身体的时候未能获得足够的食粮和营养所致。这也使得百姓们看那些身高马大的富贵人家子弟,动不动七尺甚至八尺(一米七甚至以上),会觉得果然跟自己不是同一物种啊,你瞧那堂堂相貌,天生就该是人上人,我等就只有受穷吃苦的命……
他们领会不到,事实恰好倒转过来:人穷所以才矮小,而不是矮小所以才穷。
拉回来说曾阿牛,因为口粮不足,运动量却不小——他也得帮忙家人农作啊——实在饿得慌,所以才会尝试捡拾蝗虫尸体来吃——既然裴使君白天吃过,想必是能够用来填肚子的吧。
裴该听了曾阿牛的讲述,不禁笑着问他:“滋味如何?”
曾阿牛要等说完那一大段话,才终于把嘴里咀嚼着的蝗虫全都给咽了,但仍然忍不住吐出舌头来舔舔嘴唇,结结巴巴地回答说:“脆……香……只是有渣。”他一开始随便捡虫尸吃,虽感腥臭,倒也不是完全入不得口,但偶尔捡到被彻底烤熟,几乎烧焦了的,这一吃,竟然就再也停不下嘴来啦。
裴该闻言,不禁微微一愕,随即就说:“捡一只来我尝尝。”曾阿牛赶紧就着火光在田垄上翻捡——终究是蝗神嘛,使君可以不怕,百姓不能不敬,所以此前他不敢让长辈们知道,只能凭双手在黑暗中摸索——挑选了一只又大又熟的,手指捏捏,貌似挺脆,便即跪在地上,双手高举,进献给裴使君。
裴该接过来,用袖子擦了擦,揪掉头、翅和六肢,试着放入口中嚼了几下——嗯,还是渣,但没有那么腥了,这玩意儿果然能吃啊……虽然对于我来说,仍然不觉得有啥好吃的,但老百姓们应该能够接受得了吧。
特么的汝等吃了我的粮食,那便以自身充作粮食来偿还吧!
事实上历代食蝗之事并不罕见,不是西南某些民族的特产,也不是进入二十一世纪才开发出来的新食品。往往蝗群过后,禾苗食尽,满地还都是蝗虫的尸体——有些是寿命到了,有些是被同伴撞伤,堕地而死的。蝗虫来时,百姓愚昧,以之为神,不敢捕杀,可是等蝗虫把粮食吃尽了,饿急了的人别说神,就连佛爷我也生吃给你看!灾后百姓,便往往以蝗虫的尸体来充饥,只可惜一亩麦苗都未必能换来半升虫子,最终还是得被迫抛弃祖源地,流亡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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