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来了-《逆流青春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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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怕!太特么可怕了!

    这小子,比自己眼睛辣呀!

    比自己想的远啊!

    是啊,有老宋家,这镇上也就两家粮库啊,老宋家要是倒了,那就得三家、四家、五六家!

    一旁本来微笑着的小月也笑容骤失,看着微笑喝茶的于跃,仿佛看到了一只运筹帷幄的老狐狸。

    这次,她收起了轻视之心,甚至有些崇拜,不是因为帅,单纯的智商上的碾压。

    说话的功夫,宾客满座,酒菜备上。

    于爸于妈等自家人也都围坐上了于跃和周老板这一桌。

    就在所有人都坐下等待开饭的时候,就在所有人微微有些失望的时候,一个不加掩饰戏谑的笑声从门口传来,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哎哟,挺热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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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真快,转眼之间,一月有余,疯子输出117章,36万字,现在,又到了一个关键的日子,明天,逆流要上架了。

    熟悉的忐忑心情又来了,首订多少?到上架了,还有多少人愿意追下去?

    说实话,相比上一本,疯子有点忐忑,因为上一本,疯子觉得爽点不少,大家应该有追下去的愿望,但这本,起伏不大,相对有些平淡,可能像一杯茶,喝起来不会像饮料那么爽,也不会让人馋,只是能喝,微微解渴,仅此而已。

    但疯子挺喜欢这杯茶,因为我觉得它的味道不会像饮料消散的那么快,厚脸皮的说,可能还能口齿留一点香味,这是疯子写这本书的目的和追求。

    这个时代很浮躁,所以快餐式的消费很火爆,就像我看过某些网友的留言,包括自己的书评以及别人的书评,他们总会理直气壮的说,看小说嘛,就图个乐呵,你特么的爽就行了,别搞那些叽叽歪歪没用的!

    疯子也知道,大家看小说当然就是消遣,没人看小说是为了养家糊口,所以只是图个放松和乐呵,但我还是觉得,看书么,在古人看来那就是读书人,多少得有点追求。

    不然和那些不以卖身为耻,反以赚钱为荣的小姐有啥区别,怎么的,卖你还卖出优越感啦?还卖出骄傲啦?

    疯子没法、也不想改变别人,只希望看到疯子书的人在看完时候,不光爽了,还能勾起点什么共鸣,或者能念叨一句写的还中,那就足够了。

    叽叽歪歪说的有点乱,中心思想其实就一句——兄弟们,疯子有二两情怀,便宜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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