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辩难西朝堂-《大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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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明言,歹人若持刃致人伤死,即便是旁人也可捕系起来,扭送官府。我和郭虞侯正是如此——唐律又言,两相殴伤,后出手而有理者,勿论。”
“对啊,所以你和郭虞侯应该捕系他啊,可以用不杀死他的手段制服他啊,高正字你夺下对方兵刃后,不可以只斫腿斫手,让他无法动弹再扭送官府秉公处断吗?这下重手害了人的性命,还说自己无咎?”
高岳眉头一紧,心想X的这套说辞怎么感觉格外熟悉啊?让我空手夺兵刃不说,还让我只斫腿斫手,还不能让他死,你当我练过独孤九剑呢!
好在他前段时间写判文时,也在熟读唐律,便直接报出理由来,“歹人若持兵杖拒捍,杀之勿论”。
薛蕃和刘逎这下彻底哑口无言。
郭小凤暗地里做出个握拳的手势,喜上眉梢。
御史中丞窦参起身,郑重走到高岳前,低声说,“高正字所说的一切,本中丞已全部让人誊录好,马上日明时分必然送入紫宸殿,请正字在此稍待,不过律法如何,最终还度不过一个圣意——高正字,保重。”
言毕,窦参持着理案的卷宗,和薛舍人、刘给事中二人一起离开了朝堂。
只剩下高岳、郭小凤和那小婢,还坐在那里。
“高正字啊,你说这事最终咱俩会如何?”
“别想了,你的罪肯定要比我重。”高岳还不忘记恫吓郭小凤下。
“哼,大不了去西市独树柳,要不东市狗脊岭。”郭小凤的青皮本色又上来了,“死后还请高正字为小凤写个神道碑文,便全无遗恨。”
他还不知道,原本他父亲郭锻就是想让回纥人突入县廨后,杀了高岳灭口,再斫他一刀(非要害处)来抵消他的罪,可郭锻没想到高岳提前就拉拢了儿子,成功脱逃去了大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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