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都很短命-《本王命不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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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姝故作不经意抬眼,朝视线来处看去——

    只这一眼,她便微微一怔。

    那是个番邦男子,高鼻蓝眼,气质卓然。

    然而,他白皙的脸上,有小半个指甲盖大小的香灰印记。

    算算时间,活不过两个时辰。

    男子见沈姝看过来,朝她勾了勾唇,深邃的眼眸,带着兴味。

    那是一种断袖看断袖的兴味。

    让沈姝一阵恶寒。

    她淡淡移开双眼,看向别处——

    这一看,又是微怔。

    方才进来的仓促,她还不曾察觉,在这宴席之上坐着的人里,竟有大半眉心都有或长或短的香灰印记。

    粗略算下来,活得最长的,也不过是那个不断瞄向她的番邦男子!

    难不成,这一次北衙要干票大的?!

    “小酒儿,你今夜特地把我们叫来,是不是有新鲜美人儿,要让我们品鉴品鉴?我可先说好,若身子太弱,玩几下就死的,我可是要退货的。”

    正在这时,方才的‘乔斯老爷’再度开了口,喝得有些微醺,声音比之前猥琐不少。

    已经被当做‘背景板’的沈姝,循声朝那人看过去——

    年约四十上下,虽长着与大周朝人相似的样貌,体型却比大周人高大许多。

    在烛火映照下,他的皮肤呈现一种深棕色,显然是常年来往于日照充足之地。

    只这一眼,沈姝便认出,这是个惯常在云疆关外行走的胡商。

    此刻,乔斯老爷正把手伸进身侧小倌的衣服里胡乱揉着,微醺的脸上,都是油腻腻的色相。

    听他语气,在他手上玩死的人不少。

    沈姝向来最厌恶这样的人,她的视线从乔斯脸上,聚焦到他眉心。

    香灰印记比番邦男子短了不少,看样子是这所有人里,死得最早的。

    这让沈姝心情瞬间舒畅不少。

    甚好,甚好。

    看来,北衙不止刺探情报,还能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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