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云雾森林的大冒险 一-《环城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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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和北方人,对恶魔的看法有些微妙的偏差。
在北方人眼中,恶魔是灾难、是噩梦、是万恶之源,连沾染恶魔血液的土地都会变得寸草不生;但在南方人眼中,恶魔除了上诉印象之外,还是财富,是通往上层社会的阶梯。
因为南方的彭林半岛上盛行炼金文化,如果能拿到一份罕见的恶魔材料——接下来无论是用恶魔精华换金钱,还是谋求制作魔化药剂,觉醒成为强者(这在冒险者眼中就是上层社会人标志之一)——都相当于一步登天。
就像辛迪的老爹马克西,他在抗魔战场上奋斗了十年,积攒下的财富便够维持一个小型佣兵团运转的。现代人都知道,别看企业规模小,几百万投进去影子都看不着。老头子绝对算是隐形富豪。
马克西是觉醒者,暴风城有数的强者之一;其他像城主修瓦里埃、朱利尔斯骑士也都是魔化觉醒者,可见将觉醒当成上层社会标志并不算错。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有这种诱惑在,就算在魔潮大战的间歇期,也有无数的冒险者、输光的赌徒、爱幻想的年轻人、期待一夕暴富的梦想家深入云雾森林猎杀那些落单的恶魔,或者被恶魔猎杀……
只要还有成功者走下高原,人们就看不见有多少尸骨永远留埋高原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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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言正对着镜子,努力把自己打扮成高原上流行的恶魔猎人。
一件不大合身的、金属环编制的旧锁甲。长下摆快垂到膝盖,他不得不用宽皮带束紧腰部,免得影响行动灵活性——菜鸟属性完美;武器是一把“普通”的巨剑搭配一把“不起眼”的匕首,再加上一把用当地冷杉木随便切削成的简陋长弓——贫穷属性完美;
最后再搭配上一顶上面有两个洞、样式却很精美的旧头盔,顺便再给角上撒点儿银粉,看起来就像一顶祖传的牛角盔——这个给头盔赋予了故事性,简直不能更完美!
以上加起来,活脱脱就是一个因家道中落,不得不带上最后家底,上高原做最后一搏的励志形象!连日常不摘头盔的借口都想好了——祖传哒头盔,家族不兴,头盔不下!
甚至都不用沈言自己开口解释,看这身装备你就秒懂。
懂个毛线啊!
不说那把剑是炎魔斩首剑变的,头盔是假的,就说那件锁甲——做旧前这件锁甲名字叫“大剑师之袍”,妥妥的高魔物品!魔法属性是“抵御剑刃类武器50%”!
没错,这件锁甲就是穿在蛇魔博尔葛林身上的那件,虽然胸口被穿了个大洞,但蛇魔身高5米,她的锁甲被潘妮修理后还要缩小五号才能勉强使用。博尔葛林知道沈言擅长的武器是斩首剑,她穿这件锁甲就是想坑沈言一把,哪知道沈言竟变身后竟改用爪子……她怎么这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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