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非常规案件判决-《武唐第一佞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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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四年(公元653年),正月初一。
武康实在想不到,新年以问案开始,这不是个好兆头。婺州城南张孙庄,张全家二子张二,精通口技,模仿人和动物声音,惟妙惟肖以假乱真。趁同村吴和提外出,假冒其声骗奸其妻,被捉奸仓皇逃窜。
吴和提也不是个东西,不去找张二算账,把气撒在发妻身上,写休书休妻。武康本着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重婚原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无奈吴和提油盐不进,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休妻。
武康束手无策,清官难断家务事,总不能强迫吧。法律上说,吴张氏有和奸嫌疑,符合被休条件。局面僵持,吴和提不听劝解,不理会妻子苦苦哀求,背过头咬牙切齿。
九娘见吴张氏状态不好,担心发生意外,从马车里搬来胡凳,让婢女去附近找水,不停安慰着她。武康面无表情,绞尽脑汁回忆永徽律,寻找解决办法。
吴张氏渐渐停止哭泣,似控诉又似自言自语,述夫妻二人曾经生活。原本家庭一贫如洗,吃上顿没下顿的,这少妇也是个有本事的,有手刺绣绝活,硬生生发家致富。
曾经的相濡以沫,令吴和堤渐渐转正脑袋,五官不狰狞了,也不咬牙切齿了,只是脸色依旧难看。武康觉的可以继续抢救,组织词汇刚想劝,收到九娘怪异眼神儿,又见她伸出三根手指。
片刻错愕后,顿时阵阵清明,如醍醐灌顶般。嘴角露出笑容,悄悄竖拇指点赞,如果不是时间、场合不会,非扑过去亲几口不可,果真贤内助啊。
组织下言语,盯着吴和堤说:“永徽律之户婚,第四十条言:虽犯七出,有三不去。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时贵;三,有所谓无所归。出之者,杖一百,并追还合。吴和堤,听本官解释。”
武康淡淡道:“如果妻犯七出,但经历为公婆持服居丧,守孝尽礼;娶进门时夫家贫困,后来富贵发达;娘家没有亲人,妻无处可归。这三种情况,如果强行休妻,受杖刑一百,官府强制夫妻复合。”
吴和堤瞠目结舌,很快脸红脖子粗,真不知道有这规定。武康长舒口气,此律还有下文,“若犯恶病者,不用此律”。就是说妻子有恶病,可以不受“三不去”限制。不禁暗暗庆幸,心说幸亏是《永徽律》,幸亏《唐律疏议》还没颁布。
此时此刻,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大佬,正在注释《永徽律》。今年十月份,《永徽律注》颁布天下,也就是鼎鼎大名的《唐律疏议》。在疏议中,三不去增加“奸”的限制,只要妇人婚内出轨,哪怕符合三不去,照样可以休妻。
这是打时间差,一时间感触良多。上学时有个疑问,学历史课有什么用,学历史到底为什么?此刻真想大声回答,学历史,就是为了穿越,先知先决致胜先机。
对于“娶时贱后时贵”,也竖拇指点赞,那些明星、富商,发达后抛妻觅新欢的,犹如过江之鲫。要是在唐朝,犯在俺的手上,敢离婚试试,一百大板抽死你丫的。
正意淫中,突听呶一嗓子,吴和提跳着脚,魔障似的嗷嗷叫:“这是哪门子道理,不守妇道还受王法保护?我不服,我要告上衙门,我要告她和奸!”
此言一出,所有人变了脸,吴张氏脸色煞白,九娘柳眉倒竖,武康脸黑成锅底,盛怒之下直接爆粗:“混账东西,说的是人话吗?书读狗肚子里啦?给我闭上嘴!”
效果立竿见影,吴和堤很快消停,民岂敢与官斗?武康淡淡道:“永徽律之杂律,第二十二条,奸徒一年半: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两年。通奸男女,一方有家室,罪名成立。奸夫徒刑一年半,女人是小三,判一年半;有夫之妇,判两年。”
瞪着吴和堤说:“徒刑,即奴辱刑罚。你的发妻,两年内失去自由,白天在官府强制劳役,做最脏最累工作,譬如刷马桶、舂米,苦不堪言。这都不算什么,到了晚上...”
片刻欲言又止,最后咬牙说:“到了晚上,身戴枷锁,关进大牢。大唐没女子监狱,没女性狱卒,你的发妻将受尽凌辱,沦为狱卒玩物。如果吴张氏刻意通奸,本官啥也不说,可那是意外!你亲手将她推进火坑,畜生啊你?”
被骂狗血淋头的吴和堤,脸上毫无血色,嘴唇不住哆嗦,突然嚎啕大哭。吴张氏泣不成声,在九娘撺掇下,小心翼翼靠过去安慰。吴和堤并无过激反应,武康长舒口气,这个家庭不会破裂了。
小三儿和出轨,后世道德问题,唐朝犯罪问题。唐朝未婚男女,可以随便乱搞,法律不管不问。婚姻一旦建立,男女都得收心,女人乖乖相夫教子。两年徒刑,不是闹着玩儿的。
对于抱头痛哭夫妻,武康耐心很足,给其情绪释放时间。九娘感触很深,红着眼圈走过来,抱住他胳膊。不知过多久,哭声渐渐停止。两个崔府奴婢,去附近买水回来,男仆提水桶,女婢拿水瓢,递出善意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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