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乞丐版雷神-《山野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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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胃部细胞开始吸收源炁,让他的源炁一直无法增长,到现在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

    这种体质的古怪性,让他可以一直喝那些金汤来补充自己,而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喝到一定数量就直接饱和。

    同时也让他的体质在不知不觉间,不断提升,然后变成现在这样。

    相比像炎角这样的原始武者,他觉得自己的情况比较特殊。

    拿炎角来做个比较的话,现在的炎角,纯身体力量,并没有他来得强,也就是说,他身上的气血之力是要强于炎角的。

    这还是炎角体内已经拥有了几根金骨,而他还没有的情况下。

    他不知道这种细胞进化,算不算是炎角所说的炼脏层次,如果是的话,那么他只是把这个顺序颠倒了下罢了。

    而如果不是,那他觉得自己可能要牛逼大了。

    不过,他也不敢轻易相信,自己的身体细胞真的会那么容易就得到饱和。如果真这么容易,那安然所说的那种废柴体质,就不可能会沉寂那么久,甚至最终泯然众人。

    毕竟只是一副巨兽的金骨和金髓罢了,在他们那个天澜界,难道还无法给自家弟子弄上这么一副金骨?

    所以想到这个,他的内心其实是有些忐忑的。

    为了证明这不是自己的错觉,在消化掉老古的那身金骨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都没有打那根巨象牙的主意。

    然后他体内的源炁,在这段时间里,不断增长。

    终于让他有了一种自己是个高手的感觉。

    特别是随着体内雷属性源炁的增长,他对雷霆的掌控也越来越得心应手,时不时双手互握,拉出一条雷霆来装装逼。

    小毛球对此反应倒是不大,但不论是虎子还是小团子,都对这雷霆抱以敬畏的态度,它们都是遭过这种罪的。

    当然,和云不留这种时不时让小毛球电一下的人相比,它们那个就真不算什么大事了。

    而每当他手握雷霆,进行装逼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仿佛像是手握雷霆的雷神……当然,这是乞丐版的。

    因为这所谓的雷霆,实在太小了,就和电击棒没什么区别。

    但就是这么个乞丐版的手握雷霆,就让他的双手的手骨中,分别出现了两道神秘金纹,仿佛就像纹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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