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不服,那就上来!-《剑圣就该出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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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闻有天骄才俊聚集王庭,本王子甚是欣喜,但本王子感觉同阶无人能够撼动自己,特立此擂台寻找天下英雄进行一战。

    无论你是何人,无论你来自何处,只要与我同阶,就可以上来挑战吾,只要能把我打出我所画的一尺之圈,我将有重宝献上。

    同时,吾承接各路蛮骨高手的指点,我将倾尽全力与蛮骨一战,只要能击败我,吾同样有重宝献上。

    看着那旗杆上面的大字,姬红蝶感觉到了一阵眼晕。

    太胡闹了,天下高手何其之多,夫君大人你虽然强大,但也无法应对那么多高手啊!

    就在姬红蝶苦恼之时,姬小菱也来到了姬红蝶身边。

    你家的那位还真是大胆啊,竟然写出这样的字,这下子可是捅了马蜂窝了。

    姬小菱的到来,让姬红蝶脸色稍微冷淡了一下。

    跟姬小菱想的一样,姬红蝶也感觉陆辰有些胡闹了。

    但在其他人面前,姬红蝶可不会说陆辰的不好,面对姬小菱的话,姬红蝶笑着开口道:

    夫君大人确实有些胡闹,但有无敌于天下的心,总比不敢战斗强。

    也唯有如此无畏的心,才能驯服蛮人,成为真正的王。

    如此话语,姬红蝶语气充满着对陆辰的自豪。

    你就对你家的那位如此自信,万一要是失败了呢。

    败了就败了,至少,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被别人无声无息的送走,殿下总会为我出头的。

    此话,有些没头没脑,但姬小菱听到后却有些无言了。

    倒是姬红蝶,语气中的自豪有一半是装出来的,毕竟,要强的她不会让自己被别人嘲笑。

    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的话语中,有一半是真心为跟随陆辰而感觉到自豪。

    这个时代崇拜强者,哪怕姬红蝶是云州人,对于强者也有些崇拜。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色云彩来娶我。

    这是这个时代每个女孩的想象,陆辰虽然跟后面的不沾边,也有些冷漠,更不在乎儿女情长。

    但能写出这个同阶无敌这几个字,更敢于在无数蛮族勇士面前亮出来,并接受他们的挑战,一个英雄的名号还是能够承担的。

    而在强人辈出的神代,能跟随一个敢于战斗的英雄,并不会让人难以接受。

    英雄美人,男人爱慕的是美貌,而在这个危险的时代,女人爱慕的可是有安全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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