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陈歌的同情心-《我原来是富二代(至尊人生,陈歌马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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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事?”

    陈歌抬头问道。

    “今晚我们有个老乡会,平均一两个月我们就要聚会一次的,以前吧也没喊过你,现在碰上了,就通知你一声!”

    “对了,诗函也去呢,呵呵,说道诗函我倒是想起来了,当初念高中的时候,你的成绩第一,她第二,你们两个关系很好的,你还追过诗函是吧?”

    陈琳捂嘴笑道。

    陈歌也没说什么。

    诗函叫李诗函,是陈歌的同学,高中的时候关系的确很好。

    陈歌也的确喜欢过人家,可那时候哪懂这些。

    至于追,陈歌更没勇气了。

    记得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李诗函还经常跟陈歌聊天,至于后来,陈歌有几次主动找她聊天,她也没回,久而久之就生疏了。

    一晃,都三年过去了!

    “呵呵,去吧,正好上个月诗函她男朋友请我们吃饭的时候,还聊起过你,诗函还问那个叫陈歌的现在干什么呢?我们大家都不知道,现在倒好,你可以去了,你晚上有空没?”

    陈琳一边说着,一边还望着陈歌,想看看陈歌失落的样子。

    可从陈歌的脸上,哪里看到的半点失落情绪。

    “晚上我倒是有时间!”

    “好好好,那就去吧,正好让大家都看看你!”

    一边说着,陈琳一边偷偷扬起手机,给陈歌拍了张照片。

    然后发到了老乡群里。

    “你们快猜猜,这个屌丝是谁?”

    “嗯?谁啊,怎么这么面熟?见过,一定见过的!”

    “还真是面熟啊,可这货也太普通了!你们谁想的起他叫啥的么?”

    李诗函:“他是陈歌?”

    “欧耶!到底还是你俩高中时候的关系好,你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就是陈歌啊!”

    陈琳兴奋道。

    为什么兴奋,因为她觉得自己挑起话题舆论来,很有成就感。

    这也是为什么陈琳忽然就想让陈歌去参加老乡会的原因。

    老乡会从县城来金陵上学的同学不少,光是自己班级里的就有四五个呢。

    他们可能不认识陈歌,但绝对都听说过陈歌两个字。

    把他带去,肯定能引起很好的聚会效果。

    光看此刻群里都炸毛了就知道了。

    李诗函:“我们两个高中时候关系很好么?我怎么忘了?呵呵……”

    陈琳快速打字:“哎吆,在你们江南大学找了个帅气的男朋友之后,就把前男友给忘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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