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吼,大哥你上不上,不上我上了,我要咬死他!” 另一头巨狼忍不住了,低头死死盯着孟庆跃跃欲试。 “输了就给我们当食物吧,你倒是没那些哥布林那么臭,看起来很好吃。” “想吃我可要看你们的牙够不够尖利了,你们输了来给我当坐骑怎么样?” “做梦!” “那就扒皮剔骨,毛皮做成大衣,骨头做成武器,肉成为干粮,下场你们可接受的了?” 孟庆低吼着,不看外形完全与狼无二,他的话让对面三头狼都来回踱步,明显紧张了起来。 “我来会会你!” 三只狼里体型最壮硕的巨狼上前几步,在距离孟庆十米远的地方站住,琥珀色的狼眼里满是凶残,见过血吃肉的野兽就是这么可怖,远不是吃素的能比拟的。 瞥了一眼另外两只来回踱步的巨狼,孟庆微微一笑,对着身旁的哥布林吩咐了一句就越众走出,这在巨狼看来更是找死,尤其是另外两只巨狼已经做好偷袭准备的情况下。 一对一孟庆完全不怕巨狼,一对三就有些棘手了,庞大的体型带来的是更锋利的牙齿与尖爪以及更强的冲击力。 狼一直都以敏捷著称,体质与耐力更是远超哥布林与人类,这样的生物,如果不是生理因素限制,本该高居于人类之上的,在野兽之中,它们是相当完美的存在。 孟庆手持骑士枪改成的狼牙棒,比他的身高还要高,钢铁材质的狼牙棒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微光,巨狼的眼睛一直落在孟庆手里的武器上面,在它看来只要让孟庆丢下武器,这一战就能轻松取胜。 孟庆身后围观的哥布林们很担心孟庆的安全,但也有哥布林对孟庆相当放心,见识了孟庆一次次不凡的壮举,不少哥布林已经把孟庆认作无所不能的存在,巨狼又如何,依旧能轻易取胜。 对峙没有持续多久,在绕着孟庆走了一圈后,巨狼就发起了扑击,不过扑击到一半巨狼就越到一旁躲过了挥舞过来的狼牙棒,双方的力气都有消耗,说不上谁更多。 巨狼很狡诈,不断的多次尝试扑击引诱孟庆消耗力气,如果真的在这里被三只巨狼围攻,孟庆有可能会真的危险,不过他尚有五队五十多名同伴,谁更危险显而易见。 一棒砸中从身侧扑来的巨狼,孟庆呼吸急促,这不是装的,和巨狼对峙五分钟时间,双方都累的不行,孟庆的体质明显不如巨狼,很快就显露出疲态,这也是巨狼所期望看到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