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人证俱在(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回到明朝开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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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炳义把话峰一转,轻声说道。

    “不过,这人怎么个处置法,咱得好好思量一番才行,虽说可用妖人作孽加以掩饰。可要是判斩决,万一抚台那边要是问询下,也不好交待,所以,在下以为,既然人没死,这斩决是万万不可的!但百姓那边,到时候又该如何交待?要是不重罚,只恐怕百姓会有不满,激起民变,可就麻烦大了。”

    师爷这么一说,高鹏奇思索片刻,然后点头说道。

    “成,那咱们就先这么定着,钱师爷,一会你盯着点,可千万别若出什么乱子,坏了本县的名声!”

    身处衙堂前的施奕文,自然不知道别人已经从“为稳”的角度算记自己,他只是兴致勃勃的参观着这衙门。

    还差虎头铡、狗头铡什么的,

    想到包青天里的这一幕,他不禁一笑,却见衙堂中十几个衙役各持黑红棍走了出来,在衙堂中间摆着堂威,又有人呼叫道。

    “太爷升堂罗……”

    然后又有人喊道。

    “带被告!”

    犹自发愣时,施奕文的背后有人一搡,喝道。

    “傻杵着干啥?太爷叫你过堂没听见?”

    一个踉跄才稳住了身子,缓缓向前走进衙堂。

    相比于衙堂外的光亮,这衙堂里边仍显得有些昏暗,适应了光线后,施奕文这对看清里边也是八个衙役分立而旁,都是一身衙役的袍衣,手中拿着黑红棍在那摆着架势。

    正堂“公案”后面,坐着的那个人,大概就是上元知县,那人五十来岁,胡须花白,偏身坐在公案后,穿上穿着大红官袍,头戴一顶乌纱帽。虽说年岁稍长,可却也是仪表堂堂,公案东首桌边坐着一笔吏。

    一见这“取人心肝”的歹人上了堂,高鹏奇便将案上惊堂木一拍,沉哑着嗓子问道。

    “被告,你叫可知罪!”

    罪?

    猛的被人这么一问,原本还犹豫着应该如何行礼的施奕文,心里顿时“咯噔”一响。

    “回太爷,在下不知何罪之有?”

    来者不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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