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惩罚者-《紫薯精的美漫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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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蚁人面前的选择题有四个选项:
a.选择利益
b.选择仁义
c.既要利益又要仁义
d.我是杠精,哎~我就啥都不要,我就无欲无求,我不玩了,我离你远远的。
无论蚁人选择哪一条,都会导向同一个结果——成为钱松的伙伴或者陌路人,而不是拦路虎。
…………
地狱厨房附近的帮派活动越来越少了,混混们之间盛传的关于钱松的传说升级了,越来越玄乎了,现在的版本更新了:
传说,纽约来了一个亚裔青年,他不仅专门打劫帮派分子,还会在劫财之后,取走这个混混身上值钱的内脏器官,身体剩下来的部分则被直接生吞活剥了。
这个亚裔青年发怒的时候,会变成身高接近9英尺(约2.7米)的黑色怪物,尖牙利齿,恍如地狱魔鬼,一口一个小混混。
而如果某个倒霉的帮派分子平时做的坏事太多,这个亚裔青年的脑袋上就会燃起地狱之火,直接将他丢进炼狱,日日夜夜遭受恶魔的啃噬!
这个传说简直夸张得能止住小儿夜啼,而作为当事人,钱松本人对此一无所知。
事实上,这也的确是钱松背锅了。
这个传说中的主角,其实是由3个人的事迹糅合在一起形成的:
打劫混混、威胁下次再犯就割走内脏的,的确是钱松;
变身9尺尖牙怪物吃人的,是从生命基金会里逃出来的另一只共生体;
脑门上着火的,是最近来纽约对某些罪大恶极之人进行灵魂审判的恶灵骑士。
这三人行事都被一些目击者瞧见了,又因为钱松是第一个搞事情的,先入为主之下,混混们自然把所有的“光环”全都罩到了他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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