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劳动创造价值-《开局一条小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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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玩意儿,用后世的术语来说,当然应该叫“皮肤”,但现在才2001年,这个术语还没被总结出来,所以鲍岳引用他所知道的那些韩国前沿同行的事迹时,只能描述得详细一些。

    可见,鲍岳对同行的前沿动态,还是做了非常多的功课的。而且皮肤类的产品,如今在韩国还是处在比较正面的评估状态——这主要得益于最初推出“游戏免费、皮肤收费”的那款韩国智力竞答网游的口碑。

    这款游戏是一家叫NEXON的韩国公司99年10月份上线的、2000年开始道具收费,名叫《Q-Play》。也是全球第一款“道具收费的免费网游”。因为是知识答题类的游戏,所以韩国家长本来就对这种游戏不那么反感,还觉得挺“寓教于乐”的,偏向于默许孩子玩。(这款网游之前,其他同行只有卖资料片时捆绑装备,或者是卖‘威力加强版’,没有纯道具收费)

    最逆天的是因为2000年的韩国高考中,有24道选择题真题被Q-PLAY的题库覆盖到了,游戏公司在事后也非常聪明地请了一些玩这款游戏的高分学霸现身说法代言,表示“我是因为玩了这款网游,刚好押中了这些题目,让我成绩更上一层楼,因此正好考进了汉城大学/庆熙大学/成均馆大学”。

    所以此物瞬间在韩国国内成了学生家长鼓励孩子玩的游戏——南棒人对于科举制和学而优的追捧,是最近似于华夏文化圈的。

    这也不难理解,只要换位思考一下,想想看要是某个做题网游能在华夏高考上压中一批真题,那肯定华夏家长也会鼓励孩子要玩游戏就玩这个。这一切,导致道具收费目前在南棒是个很正面的东西,没人觉得它伤天害理。

    (游戏里的氪金模式是这样的:正常你要答对好多题,积攒学霸分IQ值,才能用积分买徽章。但学渣也可以偷偷充钱直接买徽章假装成学霸,也就是利用了学渣的羞耻心理敛财)

    鲍岳对游戏内虚拟物品的态度,自然也受到了他借鉴的那些韩国先行同行的影响。

    顾鲲立刻表情一变,非常严肃地澄清:“我跟你说的是一回事吗?你这是和稀泥混淆了!韩国人卖的东西受法律保护,属于财产,这没有任何问题。

    他们卖的东西本质是什么?是程序员和美工开发出来的一些附加功能的复制,对这些东西的保护,当然适用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条款,是‘保护人类智力成果的复制’,是劳动所得。

    但是金币农夫和打金工作室,他们卖的东西性质是什么?那不是智力成果开发者的劳动成果的复制。你好歹也念过大学,我一个外国来华的留学生,上学的时候不用上哲学课,我都知道:

    哲学课第一学期讲的是什么?什么是财产?什么是价值?价值来源于‘凝聚在其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所以未开采的自然资源不叫财产,没有哲学课意义上的价值,只有使用价值。

    这甚至都不是贵国认为的近代最伟大哲学家首先提出的,敌对阵营的大卫.李嘉图也这么说。所以,只有‘使用价值’,但却不是法律认可的‘劳动’的所得,凭什么认定为财产?打游戏也算‘劳动’?打游戏是典型的消费行为,法律将玩家定义为了消费者,他们是娱乐服务业产品的消费者,是在‘娱乐’,娱乐时的副产品怎么能定义为‘劳动所得’?”

    这就类似于津门当年怼死王海的一句名言:你都不是消费者,你凭什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假一赔N?你是职业打假人,你买东西的目的就不是消费。

    打游戏不是劳动,哲学不保护打游戏打出来的东西有劳动所得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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