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两个月-《我的末世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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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

    唐森才反应过来,自己全身上下不着片缕,连忙跑到一边,翻出背包里的短裤,幸好之前区婷给他的包里塞了换洗的衣物,否则这会就真的要光屁股了。

    其实包里还有外套,但那没有半点防火性,唐森也不打算穿,他准备等离开了这里再换上。

    那么问题又回来了,他刚刚是怎么没被烧死的?

    唐森下意识地摸了摸脑袋,才发觉头顶上不再是光溜溜的了,上面已经有了发茬子,他记得之前是没有的,因为每天都陪小麒麟玩游戏,虽然完全躲开了火焰,但火焰的高温却将他脑袋上的毛都炙烤没了。

    可现在又长了回来,他记得这一周时间,也是早晚两次陪小麒麟玩游戏,但为什么脑袋上的毛没有被烤掉?

    唐森察觉到这个问题很重要,如果能找到答案,那么他也许会成为一个完全无惧火焰的超人。

    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他记得这段时间也没干什么,和以前一样,每天吃了睡,睡了吃,要么就是偶尔欣赏一下两只大麒麟别开生面的活动,除了一件事,就是不再喝兽血了,而改为喝……

    唐森心中猛地一动,难道是因为喝了那两只大麒麟的口水的缘故?

    仔细想想,小麒麟没受伤前,他的脑袋还是光溜溜的,而它受伤那天,也正是他找到“水”喝的时间。

    根据脑袋上发茬子的粗短程度来看,不超过一星期的时间,恰好与喝水的时间对上。

    唐森越想越觉得是因为喝了那两只大麒麟的口水的缘故,否则无法解释他为什么突然就不怕火了。

    为了验证是否真的不怕火了,他再次挑逗了一下已经开始犯困的小麒麟,果然又被喷了一记火焰,这次他稍稍躲开了一下,只伸出一只手在火焰里,果然除了温暖的感觉之外,没有感受到丝毫滚烫和刺痛。

    他把手抬起来,看了又看,手臂完好无恙,连上面开始长出来的细毛都没有受到一丝高温的炙烤。

    他,真的成为一个不怕火焰的超人了。

    唐森压下颤抖的内心,像是想起什么,跑回了“屏风”后面,看着“痰盂”里的口水双眼冒光。

    之前看到两只大麒麟在这里吐口水,他大吐特吐,现在却犹如见到了绝世珍宝,能让他变成超人的东西,管它是不是谁的口水呢,就算是尿,那也要喝啊。

    而且,他预感麒麟的口水不仅能让他免疫火焰伤害,或许还有别的神奇作用,比如治疗。

    之前小麒麟被白虎咬成重伤,奄奄一息,让母麒麟的口水舔了几下,马上就生龙活虎了,就是明证啊。

    想到麒麟口水的神奇,唐森决定,以后不管有事没事,都要进来喝一口。

    ……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唐森每天都会掰着手指头计算,这是第几天了。

    三十天、四十天、五十天……整整两个月过去。

    在这两个月时间,唐森已经和麒麟一家三口混熟了,除了公麒麟对他爱搭不理的,母麒麟和小麒麟就友善得多了。

    偶尔他也能离开巢穴前往树林里面,和小麒麟一起玩耍,但他没有急于逃跑,而是在暗中观察路线,计划绝佳的逃跑方案。

    当然,麒麟口水也没少喝,原本一池的口水,被他喝了三分之二,哪怕是两只大麒麟经常去补充,也赶不上他喝的速度。

    他估计再待下去,迟早会把那池口水喝光。

    遗憾的是,除了发现能免于火焰伤害之外,麒麟口水似乎就没别的作用了,他所期望的“功力大增”的迹象在他身上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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