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承情了-《北平说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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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杰义苦笑一声,说道:“这就是戏子呀。”
张啸轮看了看高杰义,道:“你不也是么?”
高杰义不答。
张啸轮道:“不过也不怪人家,雷毕的大名我都听过,说来也怪啊,好像也就是这几天,雷毕这个名字就突然在北京城如雷贯耳起来了。”
高杰义回道:“没什么奇怪的,这事儿就是我干的。”
张啸轮惊讶地看了高杰义一眼,然后嫌弃道:“吹吧你。”
高杰义也不理他。
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村头口。
远远就瞧见了两个瘸腿混混,正是雷毕和他的义父独腿双斧郑生秀。
这爷俩今天的打扮都一样,都穿着一身青色裤褂,衣襟敞开着,露出半拉胸脯,两人脚上穿着是蓝布袜子绣花鞋。
雷毕是短发,郑生秀是个光头脑袋,但是他的头上却粘了一个假的发辫,粗大的辫子搭在胸前,辫花上还插一朵茉莉花。
这是前清时期混混的打扮,这种打扮叫做“花鞋大辫子”。只不过清朝灭亡之后,就让剪辫子了。混混行是最先响应号召的,毕竟辫子太影响打架了。
打架这种活儿,那是头发越长,打架越亏。所以一时间,混混行全是大秃瓢,哪怕到现在,大家伙儿也都是短发寸头。
这郑生秀是个秃瓢,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往脑袋上沾一个假辫子,不知道在怀念什么。
见着两人,段二爷首先抱拳道:“敢为二位可是天津来的大英雄?”
郑生秀超前走来,他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前腿虚点,后腿虚蹬,缩着肩曲着肘。头似扬不扬,眼似斜不斜,走路迈左腿,拖右腿,一走一趔趄。
一瞧他这走路姿势,还有这混不吝的模样。
矿山三兄弟就是眼前一亮,这才是真正的老混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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