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前尘,灯火,欢歌-《我捡了只重生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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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秋听了非爷的话,没好气地说:“非爷,你干脆跟她们回家得了。”

    非爷微笑不语,人家说不定现在还要去赶着上夜班呢。

    他打了个哈欠:“回去吧,我今天的稿子还没写呢。”

    余秋一边摇着头,一边在路旁招手叫出租车。

    “非爷。”余秋忽然喊了一声。

    “嗯?”

    “今天是我毕业之后,觉得最充实的一天。”

    非爷抬头看了看,余秋看上去神采奕奕的。

    他笑了笑:“以前加班不充实吗?”

    “不一样,打杂要是打出充实感,那不是太没追求了吗?”

    “哦?你的追求有多大?”

    余秋低着头看他:“非爷,我们先从能买到一套房子开始吧,不用交房租。”

    非爷笑出声:“没追求。”

    余秋只是笑着,没回答。

    非爷顿了顿,说道:“至少得是个别墅。”

    出租车停在了路边。

    少年抱着猫上了车。

    车子驶向流光溢彩的繁华都市,前方似乎满是美好和奇妙的未来。

    ……

    第二天的拍摄,非爷就没有再出去了。

    跟了一天,余秋对这个片子是能把控得了的。

    时间已经到了腊月二十,他们要抓紧拍,非爷除了抓紧写自己的稿子,也在考虑后面可以建议余秋往什么方面发展。

    小目标务实一点好。

    任再怎么折腾,自己书里那种回到过去叱咤风云的戏码,是不会在现实里发生的。

    非爷不可能随时趴在余秋肩膀上喵个不停指点他,余秋也没办法直接继承非爷的胆识和经验。

    能过上殷实的生活就可以了。

    非爷码字休息之余,就思考着这个问题。

    英雄的用武之地被大大限制了啊,戒指中的老爷爷是个什么心态,非爷现在能理解一点了。

    万万没想到,自己不是获得了金手指,而是变成了金手指。

    而余秋呢?

    固然有他的一些小优点,但总体上,仍旧只是一个普通的雏。

    非爷不打算对余秋说什么自己来自十年后。

    他仍旧趴在阳光里,看着窗外的那棵树。

    不是许了个遗愿,如果有下辈子,尝试相信别人的吗?

    毕竟活了四十年,心里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没给任何人开一条缝。

    老头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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