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是格兰芬多的人还是斯莱特林的人-《在霍格沃茨当美食家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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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运动则是玩魁地奇。

    云河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哈利波特第二部里面那个大骗子吉罗德-哈洛特能在魔法世界混的风生水起了。

    自己托斯内普弄了一本吉罗德写的书《在西藏与雪人的一年》,这本书别的不谈,但从娱乐角度来说是一本很棒的通俗小说。有伏笔有悬念有反转有高潮,当然也少不了吉罗德的自我吹嘘和装逼打脸。

    但这不就是大家爱看的吗?!

    巫师也是有感情的啊,这一点上他们和麻瓜没什么不同。只不过麻瓜的悲欢离合和爽点刺激不到巫师罢了。

    云河在考虑清楚这一切之后决定自己也写一本小说,一本纯粹服务于巫师的爽文小说。

    将巫师们的爽点加进来,融入巫师们觉得有意思的东西。

    而现在,他已经着手写作了,当然是用【下笔有神】的魔法让羽毛笔自动写。

    关于小说的题目云河都起好了,就叫做《霍格沃茨称雄异界》。

    小说大体的故事框架结构就是一名刚刚从霍格沃茨毕业的七年级学生詹姆斯刚刚申请傲罗的职位被拒了。

    伤心之下詹姆斯去对角巷的破釜酒吧喝酒,结果有一位怪人向他售卖一个古怪的金币。喝醉了的詹姆斯花钱买下。

    在用壁炉飞路粉回家的路上,那枚金币突然出现状况,一阵白光闪过结果詹姆斯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

    原来那枚金币是上古巫师留下的一件宝物,有着磅礴的魔力。但是一直被封印住。直到詹姆斯在进入壁炉的时候手指被划破,然后滴血认主,詹姆斯才成为金币的主人。

    而金币里面还残留着上古巫师的一部分知识,为的就是让他自己的技艺在有朝一日找到有缘人传承下去。

    而因为灌输魔力和知识的时候魔力太强,所以造成了詹姆斯的穿越。而詹姆斯所穿越的世界刚好是一个剑与魔法刚刚兴起的世界。

    这里的魔法还处于混沌未开的状态。詹姆斯依靠自己从霍格沃茨学习的魔法开始在这个世界的披荆斩棘之旅。

    他推翻邪恶的黑巫师,战胜莽荒巨龙,去无尽之海的边缘击败了海怪,为沿海城市带来了安宁。

    他一路上打怪夺宝,不断的升级。从一名普普通通,连傲罗都当不上的普通霍格沃茨七年级毕业生成长为魔法巨擘。

    他改革魔法,制造魔杖,创立学习制度。

    他所到之处鲜花掌声四溢。人们为他树立起宏伟的雕像,称赞他的伟大。

    而他也在众多追随者的支持下在异界建立起了一个魔法学校,向蒙昧且具有魔法天赋的人们教授魔法。

    而为了纪念自己曾经的求学生涯,詹姆斯将这所魔法学校定名为【霍格沃茨】。

    当然,在这一路打怪升级的路上,詹姆斯也邂逅了他的红颜知己。有温柔御姐的酒吧老板娘,有追随他一起冒险的女剑士,还有最后真正和他结为连理成为他真心爱人,漂亮的如同魅娃一样的女魔法师。

    结局当然是大团圆结局。一切都很美好,异界被詹姆斯拯救了,变得很美好。詹姆斯也成为人生赢家,从穷搓屌丝逆袭成为成功人士。

    云河上一辈子一直活在十五平米的房间里哪都不能去。所以各种小说其实也没少看,起点网文的套路他可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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