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孙延平狼吞虎咽的吃完了面条。 才用手抓着酱牛肉,胡伦的全都塞进了嘴里,嘴都塞圆了,还不忘了瞧着面前的女孩谄媚的笑呢。 他也不要脸了。 什么肉麻就说什么,“……我想好了,从今以后……” 那女孩厌恶的皱了皱眉,“把你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再说话!” 孙延平狠狠的嚼着牛肉,右手飞快的抹了抹嘴角,等牛肉咽下去了,这才接着往下说,“我的意思是,从今以后我就跟着你了,你就是我的金主,你说什么我做什么!” 那女孩阴冷的一撇嘴角,“那当然!这是一个金钱的社会,只要手里有钱,什么都可以得到,别说是权力和地位了,就说是要你的命,我也像是碾一只蚂蚁一样,都不用我出手,就让你死无全尸,你信不信?” 信! 反正孙延平现在已经不算是全伙人了,他就是个太监…… 想让他有全尸? 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他身上的一部分早就被顾忆梅剪下来,留在河边喂狗了。 孙延平卡巴的眼睛,“那我能问问你,该怎么称呼你吗?” 那女孩显然没把她当人。 甚至连通名报姓的机会都没给他,“你不是说我是你的金主吗?那金主就只有一个称呼,你叫我老板吧!” “呃……”孙彦平没屁了。 经济地位决定社会地位。 他一个要饭的,叫人家老板也不为过。 孙延平使劲点了点头,“老板,那我吃完饭了,咱们现在就走吧?” 恭恭敬敬的站起身,唯恐人家把他甩了,亦步亦趋的跟在人家的身后,就像是条哈巴狗。 两个人再次上了车。 这回车子一路就奔着市里去了。 一直开到了路边的一个小招待所,那女孩才停了车,从兜里拿出了几张大团结,一下子甩到了孙延平的脸上,“换件衣服!洗洗澡!”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