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各凭良心-《一九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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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丫头自己都有做衣服的手艺,做服装生意肯定更加得心应手,赚不着钱那该多倒霉?

    黄瀚笑得:“合伙做生意就得把话说在明处,我建议由大姐、二姐做个公证人,写一份协议。”

    黄锦兰立刻支持道:“对的,对的!亲兄弟明算账,是应该这个样子!”

    黄瀚道:“协议怎么写我提议几条,第一条,五姐出一千块的本钱,我家出四千块钱。”

    黄锦兰惊讶道:“哪里用得着这么多本钱,有个三千块足够了!”

    这话不假,五百块在三水县城中心地带足够买三间一厨,两千块足够在沪城市区买两三间房子。

    此时的沪城人均工资比三水县高,也不会超过六十块钱一个月,八二年前,沪城,拥有五千块现钱的家庭肯定不超过百分之十。

    做个服装生意而已,起步太低了,本钱可大可小,有个三千块用来开个小小的服装店,还真就够了。

    黄瀚笑道:“做倒腾服装的买卖一定要选人来人往的地方,门脸和市口都不能差,面积也不要太小,钱是人的胆,本钱小了五姐势必束手束脚,不合适!”

    正在记录条款的大姐见妈妈打岔,笑着道:“阿母,你别打岔,听小表弟把话说完呀!”

    “呵呵!是我多嘴了,黄瀚你接着说!”

    “五姐经营这家店,无论是否挣钱,每个月拿六十块钱工资,如果一个人忙不过来需要雇佣营业员,全由五姐做主,工资随行就市。

    年底结算时,盈利部分,我家得一半。”

    听了这条款,徐若男不好意思了,道:“我才出一千块钱占两成本钱,还拿了工资,哪能分一半利润,我认为拿两成已经够多了。”

    “五姐,我们这个协议其实是个君子协定。

    姑妈是做会计的,当然知道做买卖的那些弯弯绕。

    我家投钱和你合伙做服装生意,没打算来查你的帐,也没有人来参与经营。

    要是生意做得好赚了不少钱,那都应该是你的本事,肯分一半给我家,足以说明你有良心,我家肯定心满意足,你用不着客气!”

    黄瀚这话有水平,强调了各凭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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